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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在黄昏的尾巴里,她等到向晓了。
向晓踩着风,挽着光,自沈苓心尖儿上,走到她眼前。
她身段好,肩背薄,简单的圆领毛衣穿在她身上十分好看。她整个人是明媚的,自看到沈苓那一秒,眉眼便弯成月牙,嘴角挂起三分意外四分可爱,清清亮亮的眼里提着一首诗,字句都在说对沈苓的喜欢。
在沈苓递来的温柔里,向晓问:“你怎么在楼下接我?不冷吗?”
沈苓笑意浅浅的,应道:“不冷。”
半人高的小姑娘插在她俩中间,左看一眼,右看一眼,抑扬顿挫“哦”了声,而后仰着脸同向晓说:“你就是漂亮姐姐说的,很重要的人。”
若说世上最讨喜的小孩子,莫过于这样“信鸽”似的了,也不多插嘴,只适当递上一句重要的话,便拍着皮球到别处玩儿去了。
向晓抬头与她目光对上,一双眼睛黑白分明,求知欲差点儿顺着眼睫溢出。
沈苓不自在地动动脖子,闪着眼波躲开道:“回家吧。”
向晓望着她背影,清亮的眸子眨了又眨,在星辉勾勒出的氛围里,竟瞧出些暧昧意味来。随即嘴角勾了朵小花,碎步跟上去挽住她的胳膊,撒娇似的轻声问:“原来你在别人面前,这么介绍我呀?”
沈苓鼻息微动,品着她语气里的明知故问,略略偏头,看着她脸上的得意。
向晓嘴角一翘,望进沈苓眼里,而后诉苦似的嘟囔道:“这些话,你从来没有亲口对我说过。”
沈苓揣着明白反问道:“什么话?”
向晓意味深长地撇开视线,甩了甩袖子垫在掌心儿,抬手去拉单元门的铁把手,待沈苓迈步进去,才在她后脑勺跟了句:“就比如,夸我很重要,很爱我之类的。”
沈苓挑眉:“我前几日,不是一直在说这件事吗?”
“那怎么能一样!”向晓跟在沈苓后面,颠颠当当进了电梯,扬着脸道:“我想听更直白一点的。”
“比方说。。。。。。”向晓歪着脑袋想了一阵儿,笑脸甜津津的:“向晓在我心里,是最。。。。。。,不,是前三名重要的人。”然后朝她挑了把眉头,颇为洋洋得意道:“说吧?”
电梯给足了向晓脸面,数字跳跃得慢慢悠悠,足够一人把情话搜肠刮肚说上一通。
沈苓嗤一声,眉间自带三分温柔,薄唇抿起五分羞報,向晓眼巴巴盼着,只见她嘴唇翕动却并未说话,两手捧住向晓的脸蛋,俯身在她嘴巴上轻巧一啄。
向晓一愣,嘴巴张了张,在电梯倒数的楼层里,沈苓用温热将她的明知故问填满,而后清淡一笑:“天地有穷,四海万川,唯有向晓,是最最重要之人。”
她向来爱得坦荡,情话要说,情事也要做。
向晓咬住下唇,将唇角沾的脂粉味吞了吞,脑子里拼命做着一道简单的算数题:方才她本想让沈苓说“最重要”,可转念道,凭她是个什么地位?沈苓自有父母兄弟闺中密友,如此掂量起来,若能排前三她也心满意足。
可沈苓足足说了两个“最”字,比顶天的爱慕还要多上一重。
向晓愉悦地收回目光,嘴角抿成弧线,将刚从沈苓那儿得到的小红花种在心里,脸上是显而易见的满足。
向晓不喜欢咬文嚼字,偏偏说这话的人,是她心爱的女友,她也从不轻易相信漂亮的偏爱,偏偏对方语气里,有十二万分真心。
第13章待重结,来生愿(一)
回到家,向晓卸掉一身疲惫,沈苓端来炖得软糯的酱烧排骨,就上两碗白米饭,日子便这样过着了。
席间谈起桐汇村的事,向晓说,在当时挖出沈苓尸骨的地方,往南走十米,又有一具尸身。不过和沈苓的不同,这具尸身已没了皮肉,只剩一堆叠在一起的白骨,且呈蜷缩状,形态异常痛苦。
沈苓含了会儿筷子,问她:“有相片么?”
“照片都上交研究所了,这件事对外还没公开,老胡不让私下拍照。”
向晓越想着,后背一阵凉,竟把个要紧事忘了,喝了口热汤才想起来,提了提胸脯说道:“我们在尸骨旁边捡到一截树枝,纹理很奇怪,而且香喷喷的。”
树枝?沈苓心头似还有疑惑,筷子一直含在嘴里,适才拿下来沿着碗边儿敲了敲,道:“返魂香?”
“什么?”
“你有没有读过《十洲记》?”
向晓歪着脑袋一想:“倒是怪事。我本来没读过,但你刚才一提,我脑子里竟然有点印象。”
沈苓放下筷子同她解释:“《十洲记》第十卷说,聚窟洲中有大树,形似枫木香闻数里,取枝干舂煮为粉,复捻为柱燃火,死尸在地,闻香乃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