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史密斯是一个嬉皮士。
至少,他自认为是这样。
“我是乔·史密斯,美联邦最后的嬉皮士。”
这是他对孟奇说的第一句话,也可以算是自我介绍。
但是,孟奇没有看出这个可能不到三十岁的白人男子,到底哪里像嬉皮士。
干净利落的短发,笔挺的西装和服服帖帖垂在胸前的领带,倒是让他更像是律师,或者华尔街的金融顾问。
“我叫孟奇,你也可以叫我弗兰克,弗兰克·米勒,这是我准备用的笔名。”
孟奇保持着应有的社交礼仪,微笑着自我介绍。
这个世界,当然没有那个重新定义蝙蝠侠的漫画家弗兰克·米勒,孟奇就用这个名字作为了自己的笔名。
“你不像嬉皮士。”
孟奇作完自我介绍,在把画稿递过去的时候,终于忍不住说了这么一句。
“你也不像是苏楠的恋人。”
史密斯十指交叉,放在鼻子下面,摆出了EVA中碇源堂的经典造型,目光灼灼的看着孟奇。
孟奇先是一愣,心里一边想着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展开,一边回答:“我不是她的男朋友。”
“是吗?”
“没错。”
“那么她为什么会在电话里要求我必须出版你的漫画?”史密斯把“必须”这个词咬得很重。
这句话的信息量很大。苏楠似乎对麋鹿图书有相当大的影响力,而且她似乎也很看重《忍者神龟》这部漫画。
孟奇用了一秒钟斟酌用词,然后飞快的回答:“因为我的漫画很厉害。”
“有趣的回答,希望你的漫画同样有趣。”乔·史密斯虽然年轻,也并非专业的漫画出版商,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对漫画就是一无所知。
实际上,他本身就是一个狂热的漫画爱好者。
我是美联邦最后的嬉皮士,漫画是我的乌托邦。
这是乔·史密斯完整版的自我介绍,虽然一股浓浓的中二气息扑面而来,但从这个就可以看出他对漫画的热爱几乎到了疯狂的程度。
当然,他对漫画的了解和认知已经到了一个相当高的高度,比起一些大编辑和专业漫画评论家来,也差不到哪里去,所以,他刚刚翻了几页画稿,心中就有个声音在不顾一切的大喊。
“一定要签下它,无论如何,我一定要签下它!绝对不能让这部漫画从我手中溜走!”
史密斯十分肯定,从自己出生到现在的二十九年时间里,从自己踏足出版行业以来,就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出色的漫画。
不,《忍者神龟》已经远远超出“出色”能够界定的范畴。
突破常规的设定,忍者,变异,说人话的乌龟和老鼠,哪一个不是漫画史上的第一次?和这部漫画比起来,之前的什么大侦探、蒙面英雄都变成了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读物。
在史密斯看来,《忍者神龟》已经具备了成为经典的一切要素,只要营销得当,在如今群雄四起的美漫市场上抢下一大块肉来,也不是不可能。
“在我之前的出版社都是蠢蛋吗?白白让这么大一座金矿跑掉了。”
商人都是无利不起早,虽然已经下定决心要拿下《忍者神龟》,但乔·史密斯还是按捺住激动的心情,快速的瞟了没什么表情的孟奇一眼,然后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继续不动声色的翻阅着漫画。
“这漫画我要了。”
史密斯意犹未尽的晃动着最后一页稿纸,尽量用最平淡的语气说道。
虽然孟奇在史密斯审稿的过程中,一直表现得很平静,但不管怎么说,心中还是有几分忐忑。现在听到史密斯的话,也是长长的松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