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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第1页)

&ldo;我那有出版社授权的,封面上都有印的,不是盗版,真的不是。&rdo;

&ldo;还在狡辩?&rdo;

91年《著作权法》就出来了。93年国家出台修正了《知识产权法》,这两项法律对公民的著作权相关权益和商品商标的权益都作出了相关规定。

先不说他是不是真的不懂法。

就说李大鹏刚才自己说获得了出版社许可。呵呵,哪家出版社敢让盗版这么乱印?那个排版那质量那价格,是想活活逼死作者饿死出版么?更别说,还是内蒙出版这么远的地方,可靠性很难说。

苏云墨一边的老警官经历的多了,一眼就看出来,这是个知法犯法,自己装傻的奸商。哦,还是个盗版贩子。

李大鹏的装疯卖傻没有持续很久,他前脚刚被审查的功夫,后脚就被&ldo;热心市民&rdo;举报了。

置于这个&ldo;热心市民&rdo;是谁,这时候的公共电话亭有没有监控,真相就不得而知了。

藏书的仓库地点一一对应,李大鹏面色铁青、辨无可辩,立马转换了态度,伏低做小的哭诉起来。

&ldo;误会啊,我真的不是做盗版的,只是看着喜欢的书太贵了,好多喜欢的人买不起,自己印了宣传宣传的,那收的几块钱都是友情费啊,我真的不是做盗版生意的!我要真是盗版。哪能这么穷啊,警察同志!明鉴呐!!!&rdo;

&ldo;这么说来,你还有理了?&rdo;老警官好笑的皱眉看他要哭不哭的倒霉样。

&ldo;我这是为人民服务,造福大众,传播文化的火种!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我也是想为文化建设出分力气的,让大家买得起书不是好事吗?&rdo;

&ldo;警察同志,我这个真的不能称作犯法,真正的奸商一本卖二十、四十,有的高档套书居然还要卖一百块!!!一百块啊,够好几个个多星期的口粮了。买不起书的穷学生那么多,我给人家分享两本不行吗!我这叫做奉献精神。&rdo;

一边的女警官听他哭丧着嚎叫就头疼。

&ldo;闭嘴,听听你这什么破理由。你当自己是传播火种的普罗米修斯啊?&rdo;

&ldo;你知不知道你这种行为侵犯了作者的获得报酬权,著作权法知道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而且用于牟利,这犯法的。我劝你老实交代!&rdo;

&ldo;警察同志,别问我了,我是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啊!放了我吧。&rdo;

又磨蹭了接近六个小时,直到喝多的水多得要憋不住尿出来,李大鹏才急起来。

&ldo;警察同志,我可不可以去方便一下。&rdo;

此时的审讯室里只剩下年轻的苏警官,没办法,嫉恶如仇的毛病改不了。

他偷换了个概念,痞笑道:&ldo;这办法,我可没有权限私自放你出去,你不给我们方面,我也没办法&rdo;给你行方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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