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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救命之恩(第1页)

李恣生出了警觉,横剑胸前,盯着那轿子,果然,一个女子缓缓地从轿子中走出来,身着一身浅蓝色纱衣,肩上披着白色轻纱,微风吹过,给人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一头青丝散散披在双肩上,略显柔美,未施一丝粉黛,是个很美的女子。

更让她觉得可怕的是,这女子扫视了一眼周围的尸体,然后又看着现场当中唯一站着的男人,神情波澜不惊,“多谢公子救命之恩。”

素色的衣裙在满地血污当中,显得格外的引人注目。

“嗨!客气啥,”李恣一摆手,风剑变大,她踩上风剑,就要离去,“你既然已经没事,那我先走了哈!”

她的灵识已经是筑基期,自然可以御剑飞行,只不过余衍仙为了锻炼她“逃跑”的能力,才不允许她使用,当然,现在可以了。

这女子未免太过冷漠,那些为她而死的侍卫和丫鬟,在她的心里应该就是可有可无的吧?李恣虽然也冷漠,但是绝对不会对拼命救自己的人冷漠。

“公子请留步,”女子柔柔地呼唤,“公子似乎很着急赶路?”

李恣停下了风剑,转头看着她,目光同样的平静,现在两个人都在试探彼此,她已经看出来这个女子没有灵根,只是一个普通的凡人而已,但是她能够轻而易举地杀了一个炼气期三层,说明也绝对不是好欺负的,更何况有时候,杀人,并不需要武力的,“怎么?”

女子笑了笑,她的容貌,并不是像林嫣儿那种冷艳,也不是谭清清那种带着盛气凌人的妩媚,而是一种柔弱的美丽,但是她的神情显示了,她并不如她的长相那般柔弱,是一个外柔内刚的女子。

“公子于我有救命之恩,”女子淡淡地笑了,“如果你着急赶路的话,可以去我家,我家有一个传送阵。”

传送阵,这可是好东西,不过越是强大的传送阵,阵法的等级越高,而且每年所需要维护的费用更加高昂,不过,去百谣子国,所需要的传送阵等级很低,高等级的传送阵,甚至能够进行大洲与大洲之间的传送。

她在心里慢慢的盘算着,现在离百谣子国,脚程是三个月,而御剑飞行的话,大概是十五天,至于使用传送阵,只需要一个时辰就够了。整个殷公国只有一个灵路道,就在百谣子国,而灵路道在二十天后,就要打开了。

李恣可不认为这个女人真的是因为自己对他有救命之恩,一看就是满脸算计,不过她可不怕,一个普通的凡人而已,就去了又何妨?

拥有力量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不用理会阴谋诡计,自在随意。

“我要去灵路道。”李恣淡淡地道。

原来如此,女子在心里道,略微放了一点心,灵路道算得上是修真世界里面,一个比较特殊的存在。参加灵路道试炼的人,只能是筑基期以下,当进入灵路道的时候,就会被剥夺所有的能力,无论是各种法术、或者是法器、符篆,通通都不能够动用,只能单单凭借肉体的力量,进行试炼。

灵路道试炼,大概是一年的时间,在这一年的时间内,甚至不能够修炼,但是能够得到的好处也是巨大的,当一年以后通过考验的人就能够得到灵光灌体,基本上都能够直接进入到炼气期十层。

一年时间,就能够进入炼气期十层,对很多人来说,是难以抵抗的诱惑,尤其是对于那些四灵根、五灵根的人来说,他们修炼到炼气期十层,不知道要花费多少年,还有一些,甚至一辈子也达不到炼气期十层。

当然了,既然是四灵根、五灵根的修士,大多数都是散修,这才是她放心的理由。

女子笑了笑,然后从轿子里走出来,拉轿子的是一种很是健壮的马,可以日行千里,端得脚力非凡,可惜已经死去多时了。

从此处还有女子的神态气度,都可以看出这个女子家境不凡,李恣暗中打量她,甭管她想利用自己做什么,反正不能耽搁她的时间。

她从倒去的那土匪头子的身上划拉,找到了一个储物袋,但是她不能够使储物袋认主,因为她没有灵根,所以不可能修炼。

所以她把储物袋抛给李恣,后者自然毫不犹豫地接过去,女子浅浅一笑,“妾身名殷明珠,是殷公国国主之女,敢问公子姓名?”

“李志。”李恣犹豫了一下,决定还是用假名,毕竟现在自己还是被追杀的人,而让她没有想到的是,自己随便救的一个女子,居然还是个公国的公主,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主角体质?

“原来是李公子,”殷明珠福了福身,态度恭谨,“前方就是我殷公国的都国,承熙子国,接下来就烦劳公子将我送回去了。”

殷明珠说话的语气温婉动听,再加上她的美貌,如果李恣真的是个男人,说不定已经被勾了魂儿了,可惜的是,她不是一个男人。

这女人,就算是请求,也说得这般不卑不亢,如果不答应,简直就像是要对不起她似的。李恣瞅了瞅那储物袋里面的东西,别的不说,居然有另外还有几块中品灵石和一堆下品灵石,这可是她现在非常需要的东西。

是的,她这个看起来很像女主角的家伙,有些超粗金手指的人,没钱!

就冲着这些灵石,李恣冲着殷明珠扬起了一个比较“灿烂”的笑容,“这个没问题。”

殷明珠愣了愣,刚才看此子杀伐果断,而且救人于危难,还以为是个行侠仗义却刚毅勇敢的男子,怎么一个区区的储物袋,就让他高兴成这个样子?这种反差让从小生活在皇宫里,被教导喜怒不形于色的殷明珠,十分纳闷。

猜不透。

“上路吧。”李恣心情大好,收了风剑,开始步行,因为殷明珠只不过是一个凡人女子,根本不可能承受住飞行的压力,所以两个人只能够步行,还好只需要翻过一个山头,就到了承熙子国。

殷明珠看了看他大步走去的背影,少年的肩膀瘦削,看起来健康而有活力,她犹豫了一下,蹲了下来,手中的匕首划出,割下的浅蓝色衣裙的下摆。

刚才就是用这把匕首,她结束了那个炼气期四层的土匪的性命,炼气、炼气,终究是还没有脱离凡人的范畴,何况她这把刀,可还是淬了毒的。

不过要不是那炼气期的大意,她也不可能轻易得手,要不是李恣解决了其他人,她今天还是会死在这里。

果然,她收好匕首,这样走路就快了很多,她快走两步,跟了上去,忽然发觉李恣的脚步停了片刻,似乎在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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