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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9(第1页)

外地放松,没有无时无刻不歇斯底里的争吵,没有父亲大哥时时刻刻的监督管理,每天只需要跟着李临,主要负责无所事事的晃荡发呆。偶尔李临在忙的时候,就把他顺手丢在奶奶身边,随便给他个什么玩意,像打发小孩一般。他就缩着一双长腿坐在小小的板凳上,看奶奶做手艺活。宁静的氛围里,老人坐在窗户边沉稳耐心地穿针引线,阳光透过窗户照在她手上,也照在宋锦溪身上,暖呼呼的。奶奶专注在手上,一言不发,但看着老人认真地完成一针一线,他时刻鼓噪的心也安静下来。厨房里传来咕嘟咕嘟的煲汤声,夹杂着李临细碎的脚步声。慢慢地,他闻见山药排骨的味道,然后听见李临的声音,“汤好了。”他也陪李临去采购年货,在人来人往间牵着李临的手。小城市的超市喧闹嘈杂,挤挤攘攘的人群和他们八百张嘴同时发出的声音,在这之中,他牵着李临的手,看他垂着眼睫挑选比较,突然像是八百年没下过凡的仙人宋锦溪在寒假间思索很久,用他恋爱经验为零的脑子想明白了,大哥不屑一顾的原因在于他知道自己不过玩玩而已,所以不打算插手。那就假装真的在谈恋爱吧,假装真的爱得死去活来。虽然宋锦溪不懂,但他可以看着别人的男朋友学,照葫芦画瓢还不简单吗?用恰到好处的醋意和占有欲,宋锦溪细细密密地织开一张网,中间躺着他至今毫无觉察的猎物。占据李临大部分的时间,隔开他和别人的关系,让他的世界只有自己。连大二开始参与项目都要拉着李临一道,即便他心里明白,他们专业方向天差地别,适合自己的项目不一定合适李临。组里其他人也的确有些闲言蜚语,但是宋锦溪不在乎,他只需要一个连体婴的表象。

更巧合的是,这居然给他一个同居的理由。宋锦溪很早就不耐烦住校了,只不过为了这场家家酒一般的恋爱而捏着鼻子忍耐。他不明白为什么李临要拒绝,明明他名下这套房子不知道比寝室好了多少倍,他甚至专门按照李临的喜好修了一个卧室。他只能想到不知好歹。一气之下就抽身离开,自顾自生闷气去了。转机来的很快,李临答应了。他们就这么开始了同居生活。再那之后,李临的世界几乎只有宋锦溪了。不再同吃同住同进出,李临和室友的关系很快冷淡下来,大学里的同学很多时候一个月也不一定打上一次照面,他还没有参加社团,学长学姐也不认识几个,连项目里的人都和他关系平平,甚至背地里说些不好的流言。他的关系圈被宋锦溪一人占有了。讲到这里,多年后的李临不由嗤笑,小声骂了句傻逼。宋锦溪停住了,不知道这句话骂的是不是自己,但也只能受着,“其实到大四为止,你的记忆大抵是对的,只是在细节上有些出入美化。”毕竟假的就是假的,总有穿帮的时候。宋锦溪脾气不好,一日两日新鲜感还未过的时候还能忍住自己,一旦长期接触甚至吃住都呆在一起,他的坏脾气就三不五时地冒头。好在李临脾气好,常常包容宋锦溪,他可以打扫,也经常下厨,反正他在家里也做惯了的,于是将人宠得更加无法无天。只不过宋锦溪吃惯了好的,虽说李临做饭,但是所有的菜品都是宋锦溪让专人送到家里来的,偶尔换口味点外卖也是星级酒店的专送。更别提他平日里的各类生活用品。一时兴起他也常常给李临买衣服和鞋。李临本就对那些所谓高端大牌不了解,根本不知道他身上穿着出门的衣服可能比他一年的生活费还贵,他脚上的鞋可能是班里不少男生心水而不敢妄想的。隔三差五的宋锦溪还以各种纪念日为由带他去各种高级餐厅,是他手把手教会了李临餐桌礼仪和各类社交礼仪。宋锦溪也一天天看着李临长成了与初见时截然不同的模样,微微凹陷的两颊长了些肉,不再一副营养不良的可怜样子,肤色也白皙许多,甚至在大学期间还稍稍高了几公分,人自信很多,不再畏畏缩缩的含胸驼背,像是蒙尘的明珠在他的手上一点点扫清了尘土污垢,开始展现自己的光彩。某一天李临居然收到了女生的表白,宋锦溪才猛然惊觉这个人在无知无觉地时间流淌中变了一副样子。他偷偷撕掉了不知道哪个女生私下塞在李临包里的情书,假装什么事情都没有的去写自己的论文,半晌后,也许是良心难安,他从房间里探出头去看李临在干什么。李临在泡脚——宋锦溪总觉得是老年人才会有的习惯——拿个脚盆倒了些热水,安逸地靠在沙发上,手里拿着本专业书在看。翻页间,他眼角余光看见一个人鬼鬼祟祟地在房门口探头探脑,于是轻轻踩两下水,“宋锦溪!加点热水!”宋锦溪又从房里出来,自觉地去拿了丑丑的,按照他的审美根本不可能出现在家里的热水瓶,颠了颠,沉甸甸的,于是拿上热水瓶,屁颠颠地走回来,往盆里倒水。倒水间他抬头看着李临,黑漆漆的发,黑漆漆的眼,鼻梁不算矮,白皙的脸上透着点生动的粉,不由得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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