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o;唔&rdo;尸体的眉毛似乎动了动,喉咙里发出一道模糊声。
&ldo;原来还有一个命大的!&rdo;萧姝自言自语一句,看这男子也就十五六的样子,身上脸上糊的到处都是血,这样都没死,命绝对够硬!
萧姝略一犹豫,低头双手扯着男子肩头的衣服往外拉扯。她做不到见死不救,但以她现在的能力,顶多也就是把这个人从乱葬岗弄出来,至于能不能活的下去,就看这个男子的造化了。
如果最终这个男的死了,看在他们是从一个乱葬岗里爬出来的份上,她就大发慈悲挖个坑把他埋了,免了他暴尸荒野。
一直折腾了大半个时辰,萧姝才循着原主的记忆,连拖带拽的把人给弄到一条小溪旁。
&ldo;呼‐‐累死了!&rdo;
萧姝手软腿软的躺在溪边,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
爬过去摸摸男子的劲动脉,手底下还有搏动,这才松口气,精神一放松,浑身的疲劳袭来,迷迷糊糊的睡过去。
一觉到天亮。
再次醒来,萧姝的精神又好了些。趴在溪边喝了一肚子水,又把脸和手洗干净,捧了一捧水去喂自己救的人。
夜晚的时候看不清楚,白天再看,这才发现这男子身上有十几处伤口,两处伤口都在要害。
萧姝嘬一下牙花子,也不知道这人招惹了什么仇家,竟然被伤成这样。
喂完了水,萧姝伸手拍拍男子的脸,&ldo;喂,醒醒。&rdo;
拍了半天不见反应,在萧姝就要放弃的时候,男子猛的睁开眼,仿佛利刃出鞘一般,寒芒一闪而过。
萧姝被吓一跳,&ldo;喂,你那么凶的瞪着我做什么?我告诉你,你可是我从乱葬岗里拉出来的!你再敢瞪我,我就把你再送回乱葬岗!&rdo;
万俟景淳看着眼前脏兮兮的小叫花子,眼底的寒芒褪去,嘴巴张张,声音虚弱而嘶哑,&ldo;是你救了我?&rdo;
&ldo;算是吧。&rdo;萧姝点头,肚子饿的咕咕叫,丢下万俟景淳,&ldo;我把你拉出乱葬岗已经仁至义尽,你要是不想吓到人,一会儿有过来洗菜洗衣服的,你最好挪挪地,别让她们看到你。&rdo;
叮嘱完了,萧姝直起腰,沿着原主的记忆往山上的方向走。
她上一世作为职业射击手,飞镖、弓箭、手枪、狙击枪都玩的溜溜的,腕力和准头都不错。她记得山上有野鸡野兔子之类的,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能逮住一只。
舔舔唇,伸手按一按饿的咕咕叫的肚子,苦笑。她已经很久没有尝过饥饿的感觉了,没想到刚过来就让她赶上了,要是不好好谋划一番,估计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她都得饿肚子。
生活不易啊!
她现在所在的地方,是石头镇的外边。
据说石头镇以前以出产色彩斑斓、造型奇特的观赏石闻名,后来石头被挖崛的差不多了,这边的几座山也就渐渐荒芜,变成荒山。
萧姝捡了一根挺直的棍子,找了一块粗糙的石头把棍子头磨尖,做成简单的标枪,拎着棍子直接上了山。
一只灰色的兔子撅着短短的尾巴在草丛中跑过,萧姝眼睛一亮,手中的标枪迅速插过去,正中兔子后背,在兔子身上捅了一个窟窿。力道有些小,兔子只是受了伤,还在挣扎着要跑。
有些不满的拉一下嘴角,她现在这具身体太弱了,要是搁在以前,她这一下能把兔子直接钉在地上。
走过去又补上一下,直接拎着死兔子下山。
溪流边,万俟景淳正在包扎伤口。
过了一夜,他身上的伤口早就结痂,被水一泡,皮肉翻开的样子看起来更加恐怖。万俟景淳却像没有感觉一般,把里衣撕成一条条的,包裹在伤口上面。
幸好他身上携带的金疮药没有被搜走,有这些金疮药,他的伤也能好的快一些。
萧姝瞥了他一眼,就收回目光,蹲在溪边处理兔子。她现在手里除了一根自制的标枪外,什么都没有。标枪是木质的,被她磨出尖插兔子已经勉强,要是想用这跟标枪破开兔子的肚腹剥皮却有些困难,而且,她手里没有火石,总不能把兔子处理好了,生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