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我已长大,他很难刺激到我。我扳扑克面孔,当他透明。
徐伯母想约我们在一起,我一于婉拒,一点情面也不讲,她又感叹,「这两个孩子,怎么时辰八字不对似的。」
当然不对,我膝盖上最大的疤,使是骑脚踏车时,徐培南推我跌倒时摔的。
他这个人最触霉头。
暑假回来,我见过他,喇叭裤、长头发、花衬衫,走起路来,肩膀一耸一耸,装出一副黑人的音乐节奏,就差没单手拍一记手心,嘴里嚷「嗨,人。」
我念的是英国文学,胸中充满拜伦及雪莱,甚至是劳伦斯艾略特之清秀沉郁多愁,双目那容得徐培南这种俗物。
我见过他吃东西,左手抓一只巨型汉堡包,右手一瓶可乐,大口大口地喝,蕃茄酱自汉堡包中挤出来,滴在衣裳裤子,甚至是我们家新换的米色地毯上,亳无愧意……丑陋
我连正眼都不想看他一眼。
为着厌恶徐培南,联带疏远徐氏夫妇。
我已经长大,再也不比从前那么好欺侮。
元震是完全相反的一个男孩子,谢谢天。
他曾经问我,「那怪物是谁?」
「父亲朋友的儿子。」
「美国低级粗糙的一面他学齐了。」元震如此说。
「可不是。」
「他念什么科?」
「谁知道,我们别说他好不好?」
以后都没再提过徐培南。
搪瓷制成品被塑胶代替,小厂家的生意一落千丈,不过咱们徐蓝两家没有太大的开销,拿积蕃的利息出来挡一挡也就可以过去。
父亲老说:「什么叫做发财?我要求低,自认可以上岸了。」
毕业后我找到一份很稳定的工作,同事们都说大机构内都斗争很厉害,我却不觉得,也有说我闲话的人,什么她不在乎啦、家境太好做不长啦,君不见她日日司机送上班啦等等,我都一笑置之,不予受理,也许老板听在耳中会真的以为我心不在此,不推荐我升职,但是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事矣。
元震决定往英国修硕士,他考取伦敦大学。我认为英国很适合他,他根本已经有那种气质,说话噤声,表情含蓄,永远低调子,穿衣服都只黑白灰三个颜色,再去到那种文明古国,相得益影。
当时不少同学说:「英国……没落了。」
元震说:「有自由有文化的国度是永远不会没落的。」
我觉得这句话说重了一点,我们不过是去学习,犯不着为外国人得罪自己人。
不过我原谅他,也许他不爱被人泼冷水。
大学中他并没行人多的知心朋友,他嫌他们肤浅、他们嫌他孤傲。
元震对于中国人的俗例很不以为然,除了过时过节,他都不大上我家的门。
我却欣赏这种气质。
时间过得真快,他进伦大已经有两年。暑假我去看过他一次,他并没有回来,修硕士不过需时两年,何必劳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