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怪异、太奇特、太让人心疼!
屁孩觉得,他的心也碎了,追随宝骨离去,再也不能复原。
他咬牙,倒吸冷气。那不仅是一块荒骨,还是一件宝具,是奇异的通玄的灵宝,天地间都难寻。却就这么破损了,而且是毫无缘故。
他抓狂了,这一瞬,他觉得浑身都不爽,心肝脾胃肾都疼,而且疼得厉害,简直能要命。
“我的荒骨,我的宝具,我的灵宝。”屁孩不走了,他捧着宝骨,想死的心都有。
陈风把紫虎的宝体丢下,而后一屁股坐地上,苦着脸,跟被抛弃的孩子似得。那叫一个可怜,让不相干的人看了都心酸,能落泪。
过一会,陈风跳起来,似是想起什么,他瞪着大眼睛,直勾勾看着荒骨。
他不信,一块古兽留下的荟萃历经多年都不损,却一落他手中就裂缝密布,彻底坏掉。
“肯定有妖异!”屁孩下了结论,对这“犯人”仔细审查。
一块三寸长短的骨,太了,有什么变化,根本无所遁形。屁孩随便一瞧,就看到了那一个古字,通体幽蓝,旋转而变幻,有莽荒气息,大气而磅礴。
“灵文!”
屁孩大惊,震撼到不行。
太惊讶了,居然能在一块骨上看到一枚玄奥灵文,这是造化,凭空飞来的气运,简直比天降宝骨还要神奇。
那枚灵文并非是一个古字,它记录无数变化,很是玄妙,究其变化,它是一种术,是一族根本的灵术。
接下来,屁孩忘乎所以。他感觉天与阳都灿烂,泥土也很芬芳,古树在向他招手,空气变得清新,甚至是一块大石,都变得可爱。
他很振奋,心里藏了一只鹿,扑扑直跳。
“殒骨血书,我也要有自己的灵术了吗?”他很开心,激动地脸都红了,不能遏制。
这是当然的,万族鼎盛的时代,群雄并起,每一种灵术都显得珍贵,强绝灵术对任一族群来,都是最大裨益。它至关重要,足以影响族群兴衰,甚至,能主宰大时代的沉浮。
殒骨血书就是习得灵术的一种方法。前人以自身孕养一块骨,打上传承术烙印,纵然其身死,灵术也不会消泯,只要后人以精血涂抹,就能再现传承。
这种方法,当世并不多见,因为它有瑕疵,只能确保灵术传承,并不能保证夺得灵术者是谁。故此,很少有人会留下这种殒骨,等待真正后人来寻。
屁孩也不气恼了,虽然荒骨破损,等若失去一件灵宝,但较之得到一种灵术来,显然是更为划算。那等损失,就算不得什么。
他放下一切事,直接盘膝坐下,看着手中骨,努力记下这古文的变幻,要将其刻在脑海,打下最深烙印,再不遗忘。
荒骨上的裂纹更多了,密密麻麻,很多地方都洼陷,犹如老树皮被风干,然后一一朽落。
陈风知道,这是殒骨承载血书后的枯朽,耗费本来内敛的神能,不停的燃烧,演化术的变幻,做最后的释放。
一旦这块荒骨彻底碎裂,成为枯朽,那承载其上的古字就会消泯,再也无法显现。那令人垂涎的灵术,自然也陷入鸿冥,成为空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