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威并施,竟叫一介乡妇落荒而逃。卫君晞是真的对这个突如其来的相亲感兴趣起来了。“庄小姐,真是胆识过人,巧言善辩。”
“叫我叔颐便好了。”庄叔颐抬头冲他微微一笑。“名字便是予人呼喊的。现在是民国。若是旭升真的认为平等民主才是时代之真理,那便唤我的名字吧。”
卫君晞在她的注视下,犹豫了许久,才轻声唤出来。“叔颐。抱歉,是我轻慢了。”
“没关系。那么我便直说了。”庄叔颐开门见山。
她确实不讨厌卫君晞这样性格的人。
可惜,喜欢这种奇怪的情感,向来就是没有缘由的。喜欢时,无论对方是多么无可救药的混蛋,也会散发着天神的光芒;而不时,便是天神真身,也不能动摇那铁石心肠半分。
“我知道。”卫君晞苦笑道。“叔颐是想要拒绝吧。”
庄叔颐微笑。“是啊,旭升就是比别人聪明灵敏。并非是其他缘故,不过是我不喜欢被人强压着去做什么罢了。”
“国人皆有自由之心。叔颐做的没错。”卫君晞倒是希望自己不要那么敏感。第一次见面时便能察觉到对方的厌恶和嫌弃,大概对于他来说,是平生罕见的经历吧。
“但是对于旭升来说不公平吧。”庄叔颐扶着栏杆眺望远方。重峦叠嶂,溪水涓流,竹林摇曳,这里看起来真如靖节先生所写的世外桃源啊。
“这样的事,向来便没有公平一说吧。”卫君晞很是体谅。“更何况轻易许下诺言,也不过是另外一种不公平。”
“是啊。不过,我觉得旭升将来一定会成为国之栋梁的。能与你有机会交谈,这一次也不算是一件令我讨厌的事情。”庄叔颐笑着说。“旭升,可饮酒?”
“若是无话可说之人,那便一滴也沾不得。若是叔颐相邀,那自是能的。”卫君晞这个时候总有一种错觉,与自己相谈并非是豆蔻年华的少女,而是个弱冠之年的儿郎。
这个庄叔颐确实与众不同。
不会喝酒的人大有人在。庄叔颐大抵算是其中一个。她不会喝酒,虽从阿年那里了解到黄酒的美妙,但是确没有什么酒量。
不过,饮酒之妙在于言谈和氛围。庄叔颐轻车熟路地躲过文娘,从外婆家的厨房偷出了酒和炒豆子。卫君晞大抵是第一次做这等事情,心虚得不行。
庄叔颐看他那面红耳赤的样子,便想笑。真是个有趣的人。若是阿年在这就好了。如此一想,便更想喝这酒了。
借酒消愁,这个词用得真好。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今夜的月色晦暗不明,倒是扫兴。庄叔颐盛上一杯,靠在树干上,遥望着远处,饮尽。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卫君晞笑道,为她指出几颗星星。人生总是有得有失,今夜月色虽不够美,但好在还有这几颗星星。
庄叔颐用了曹孟德的《短歌行》里的这一句,本不过是随意的一句感概,但是被这卫君晞挑起了一丝兴致。
他若是回《短歌行》的下一句“譬如朝露,去日苦多。”那便不过是背诵记忆,没什么意思。
但是他却别出心裁,回了一句杨文宪《临江仙》里的“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
想想,这对的多有趣。她感概人生短暂,他却唱说世间英雄。虽都是哀歌,却有所不同。人生苦短,最终不过一捧黄土。时间会淘尽英雄,可是淘尽黄沙始见真金。
这既是在附和她,也是在劝慰她。对的妙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