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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第1页)

豺王索坨正是这样做的。

他选择了代替亲娘去做苦豺。

雪野静悄悄。天地间只有死一般的沉寂。整个豺群都被索坨的举动镇住了。

这是豺群有史以来从未有过的异常行为。哪有一匹年轻力壮的豺王代替年老力衰的母豺去当炮灰去做苦豺的?但这一行动表现出的凝重情感和超越生死的爱意,谁也无法指责。是啊,还有什么,能比一个人(或一头豺)宁愿用生命来换取的更宝贵呢?

古人把死称作&ldo;大限&rdo;,不是没有道理的。此限一过,一切皆无。什么名誉、地位、财产,什么贫富、贵贱、荣辱,在死亡面前,都将化为乌有。所以,大限面前,最见真情;大限面前,也最见风骨。

索坨在大限而前表现出来的这种超越生死的真情和风骨,不仅使埃蒂斯红豺群中的公豺们羞愧难当,母豺们歇斯底里,也使我们这些自诩为&ldo;万物之灵&rdo;的人自惭形秽。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豺也一样。一个人,也许可以做到不要金钱、名誉、地位,却很难做到不要生命。生命,是一个生命体最不能放弃的一已之私。这是他最后的&ldo;局限&rdo;,也是他选择的&ldo;底线&rdo;。因此,一个人,或一头豺,如果连生死和选择都能超越,那就再也没有什么可以规范他限制他了。不是连大限(死亡)都限他不住,连大难(选择)都难他不倒么?无私则无畏,无畏则无死,无死则涅槃。佛家讲&ldo;众生皆有佛性&rdo;,其实就是说人人都有超越生命的可能。然而生命何其宝贵。不到万不得已,岂可轻生?!所谓万不得已,就是到了只有献出生命才能证明生命的意义与价值的时候。

一切生命体都是要死的。在死与不死的问题上,我们其实并无选择。所能选择的,只是为什么而死,和怎样去死。用小说里的话说就是:&ldo;挺起头颅奔赴危难是死,死得壮烈死得光荣死得重于日曲卡雪山;伛着腰杆畏缩不前也要死,却死得窝囊死得糊涂死得轻于绿豆雀羽毛。&rdo;无论何去何从,都是我们在生死问题上唯一可以做出的选择,因此没有理由浪费这一权利。

问题只在于,怎样才是&ldo;死得其所&rdo;?

或者说,做出牺牲,究竟值也不值?

用世俗的眼光看,索坨和霞吐的生命是不等值的。一个风华正茂,前途未可限量;一个风烛残年,死亡只在旦夕。于理于法于惯例(尽管这惯例是豺群社会的),都该霞吐去当苦豺。况且,如果每次都让年轻壮豺去牺牲,则豺作为一个物种还能不能留存,也就成了问题。因此,豺群社会的制度,作为族类生存的需要,是科学的、合乎逻辑的,故而虽然无情,却有理。由于它世代相传众所公认,所以也合法。

但是,索坨无理非法的异常之举,为什么不但没有引起公愤,反而受到了普遍的崇敬呢?这是因为,在科学和逻辑的原则之上,还有一个更高的原则,即道德和情感的原则。人不同于机器,没有谁为其事先设定程序。所以人生的价值和意义,就往往表现在其非程序性的行为中。惟其如此,他能选择。因为选择就是非程序性和超程序性的。如果程序既定,无从更改,那就不必费心选择了。

这就告诉我们,当选择的难题摆在我们面前时,对立双方的合理性和不利性一定是&ldo;二律背反&rdo;的。我们的选择,只能超越逻辑和功利,也只能以道德和情感为原则。索坨正是以此为原则进行最后抉择的。不是背叛豺群,也不是逼死豺娘,而是代替豺娘去英勇赴难。这个决定,也许不尽合理(科学、逻辑),却维护了正义,维护了群体,维护了道德,维护了良心,维护了亲情,我们也就不能不为之赞叹!这一选择的直接结果是:豺娘霞吐挺身而出,义无反顾地站到了石洞口前。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豺娘辉煌得&ldo;就像是太阳的一块碎片,就像是天宇吐出的一团霞光&rdo;。道德和情感终于战胜了利害,战死的霞吐和未死的索坨都获得了永生。因为他们都在生与死的选择面前证明了生命的价值和意义。

于是我们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在明明无论怎样都只有悲剧结局时,人们仍不肯放弃选择的权利,还要在最后关头再选择一次。难道不正是为了通过这最后的选择,来证明自己无愧于生命,无愧于人生吗?

而这,正是《暮色》给我们的证明。

我还要说,这也是人的证明。

这个和尚成不了佛

慧能的故事,想来大家也都晓得。

慧能又叫惠能,就是禅宗的六祖。之所以叫六祖,是因为前面还有初祖菩提达摩、二祖慧可、三祖僧璨、四祖道信、五祖弘忍。其实菩提达摩只好算是中国禅宗的初祖,在西土他排到第二十八位,初祖则是摩诃迦叶(摩诃就是大的意思,摩诃迦叶也就是大迦叶),始祖当然是释迦牟尼了。据说有一天,释迦牟尼佛祖在灵鹫山上,拈花示众,众人都不省得,只有迦叶尊者破颜微笑。于是释迦牟尼佛祖就说:&ldo;吾有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实相无相,微妙法门,不立文字,教外别传,付嘱摩诃迦叶。

&rdo;不过这禅宗虽是&ldo;道体心传&rdo;,却也不是一点凭证都没有。

那凭证,就是一衣一钵。钵就是食钵,衣则是法衣。这两件东西,据说也是从佛祖那里传下来的。这当然是无稽之谈。钵也许传得了,衣又哪里能传二三十代?

早就烂掉了。但传到慧可手里的那件法衣,也仍然是个稀罕物。那是一件&ldo;木绵袈裟&rdo;。此&ldo;木绵&rdo;并非彼&ldo;木棉&rdo;,其实就是棉花。当时中国没有棉花,只有丝麻。把棉花、棉布称作&ldo;木绵&rdo;,正是为了区别于&ldo;丝绵&rdo;,也是为了和&ldo;棉&rdo;相区别。棉,本指攀枝花(又叫英雄树),落叶乔木,花红色,种子表皮有许多白色纤维,与丝绵相仿佛,所以叫&ldo;棉&rdo;。后来,棉花大面积地栽种普及了,鹊巢鸠占,棉成了棉花的专名,本来叫&ldo;棉&rdo;的反倒只好改叫&ldo;木棉&rdo;。

佛家以衣钵传人,被禅师们说得神乎其神。菩提达摩对慧可说:&ldo;内传法印,以契证心;外付袈裟,以定宗旨。&rdo;但在我看来,实际上是把饭碗传了下去。人生在世,吃穿二字。这一衣一钵,正好是解决这两大问题的,至少是,有了衣钵,吃穿不愁,才好去琢磨那些玄妙的道理。不信,你把那些口若悬河高谈阔论一见了人就想传经布道的哲学家们饿他三天冻他两夜,看他还有没有哲学讲。

这一衣一钵传到弘忍手里。再传下去,就发生了戏剧性的事情。大抵这衣钵原本是要传给神秀的。不过要取得&ldo;博士学位&rdo;,就得先提交&ldo;学位论文&rdo;。禅宗的&ldo;学位论文&rdo;倒不需要洋洋万言,只不过一&ldo;偈&rdo;而已。偈,读如&ldo;记&rdo;,是唱词体的一种文字,四五六七言均可,但通篇只有四句。不过&ldo;偈&rdo;字数虽少,要求却高。现在看来,神秀的&ldo;学位论文&rdo;显然并不合格。他的偈云;&ldo;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rdo;这种时时小心提防,深怕受到精神感染的思想境界,和禅宗追求的菩提正道般若绝境无上智慧,相去又何止以道里计?因此弘忍便很失望。没想到慧能这匹黑马却杀了出来。慧能从小就是个苦孩子,三岁丧父,卖柴为生,文化程度比王朔还低(一字不识),悟性却比王朔还好。他千里迢迢从广东(新州南海)跑到湖北(蕲州黄梅),要拜弘忍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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