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洺军姿挺拔的站在程时身旁,不知程时说了什么,他侧眸看去。照片在这一瞬间定格,陆洺脸上不再是冰冷冷的表情,邓边扬的胳膊哥俩好的搭在露出虎牙的程时肩上,一只手朝镜头比耶。“我们俩还是同桌。”“长的挺俊俏啊,我总觉得在哪见过他。等等,他比你高欸。”程鹿一眼就注意到了迷彩服中最醒目的两个人。“让你多喝牛奶你不听。”程时是不喜欢喝牛奶的,牛奶进入口腔的那种腥感让他莫名感到反胃。“我不喜欢喝,再说我也不矮了。”“还有,你怎么见个人就觉得眼熟啊。”“欸,你小子是在质疑你姐我慧眼识人的能力吗?”坐在沙发上的俩人就“眼熟”这个话题又拌起嘴来,最后还是程母出面来喊他们吃饭,斗嘴才告一段落。吃完饭后,程时站起来,左脚朝厨房方向动了一下。他刚洗完碗,一扭头就和倚在门框旁的程鹿对视上了。“洗好了?快出来,帮我把猫粮给黏黏弄好。”自从暑假程时做了一顿饭差点没把厨房炸了后,自此,家里人除了洗碗这种简单操作,其余蒸煮烹饪之类的,是一步都不许他踏进厨房。尤其是他姐这个重度陶瓷碗具爱好者,没事就往厨房添新厨具的人,是一秒都不想让程时在厨房里呆着。“哦。”程时吃完饭就变得懒叽叽的,趿拉着拖鞋给摊成饼的猫弄饭。--------------------记忆晚上,程鹿提议一家人出去吃饭。宁海路到了晚上一向热闹极了,霓虹灯闪烁,路两侧的小吃店都开门迎客,香气扑鼻而来。卖糖葫芦的吆喝声不断。“给你买一支?”程鹿看着不远处一群孩童围在卖糖葫芦的小贩周围,侧头问程时。“不要,我不吃。”程时盯着那边看了一小会后摇头拒绝。小时候的程时喜欢吃糖葫芦是楼上楼下的邻居都知道的事情,每回程母接他放学的时候,小区里的居民都会看见如小团子般的程时手里拿着一支糖葫芦,蹦蹦跳跳的回家。但如今他长大了,最喜欢的东西反而不爱了。他们在往街道里走的时候恰巧路过春归处,花店门口摆了许多种类的鲜花,一对情侣拿着包装好的玫瑰从店里出来。程时下意识的停在店门口,看似不经意的朝里瞅了一眼。店内,陆洺穿着一件黑色短袖,下面搭配的是同色系不加杂其他颜色的休闲裤。那人戴着黑色帽子侧身站在花台前修建花枝,少年脊背挺拔,腰间系着的粉色围裙倒与他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店内就他只身一人,他站在灯光下,程时站在喧闹繁华的街道里看着他。“快快快,听说这家店店主儿子贼帅!”两个捂着嘴笑的女生从程时身旁一路小跑过,进了花店内。她们站在离陆洺隔了一个花坛的地方选花,其中一个女生手里举着手机,趁陆洺修花的时候,连拍了好几张和他借位的合照。“程时,走了。”程鹿在前面的摊铺等了她弟一会,还不见人跟上,便颇有女中豪杰的嚎了一嗓子。她这一喊不要紧,陆洺握住剪刀的手顿了下。他闻声抬头,下一刻便和程时有些来不及躲闪的视线对上。四目相对的那一刻,程时想也没想的就拔腿跑开了。他莫名的不想在此刻让陆洺看到,至少现在不想让他看见。“你叫那么大声干什么,你淑女形象不要了?”他拉着程鹿的手腕,咬牙切齿的声音中夹杂着一丝狼狈。“我只在你姐夫面前偶尔淑女一下,跟你在一起,淑女不起来。”程鹿滑动着手机屏幕,回着消息。程鹿继承了程爸的高智商基因,在她本硕博连读后,直接被一所律师事务所聘用了。后来又遇到在同单位上班的许裴,也就是现在程时的姐夫——用程时的话来说就是,他姐夫什么都好,就是人傻正直总是被他姐欺负。“走了,爸妈他们在前面遇到蒋叔了,喊我们过去聚一聚。”程鹿手指在屏幕上滑动,接收着程母发来的共享定位。“啊,那我现在回家还来得及么?”蒋哲,是他爸程宇的高中同学。俩人关系很好,一直都保持着联系。倒也不是程时不想参加家庭聚餐,也不是不想见小时候总爱缠着的蒋叔。只是每回蒋哲一见到他,都爱拿儿时的事打趣,完了还不忘总结升华。就像唐僧念紧箍咒,程时见到蒋哲下意识的头疼想找机会离开。“也就你跟爸妈见到蒋叔可以用畅聊这个词,一到我,就是挨训。”程时蔫了吧唧的踢着马路轧边的小石子,小声咕哝,“还是不长大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