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菲偶然得的那本游记年代久远,是前朝影宗时期的一本古物,所以芳菲才觉得有可行之处。
她点点头,笑眯眯扭头看向三人:“好啊,我这次也做个丹士。。。。。。”
才说着,外面随车的婆子便挑开帘子一角,冲里面解释:“姑娘坐稳,咱们要越过前面一辆驴车呢!”
文鸢赶紧上前,预备阖上竹帘。芳菲阻止道:“我还从没见过驴车是什么模样,叫我细细观瞧观瞧。”
“姑娘!”文鸢又好气又好笑,驴车有什么可瞧的,哪里及她们做的马车。只是姑娘小孩儿心性一起,谁也拦不住,文鸢只好乖乖回到位置上,与紫英相视苦笑。
乡间小路下狭窄,两驾车并排前行,中间也就隔了几寸宽,幸好驾车的人技术高超,不然非撞在一起去。
芳菲的马车渐渐赶上那小毛驴,小毛驴十分英伟,皮毛油滑,浑身灰褐色,是一只年轻的小帅哥或者小美人,四只小蹄子虽不是很快,但节奏明快,丝毫不见疲惫。
它身后拖着的木板车就显得寒酸了些。连个简易的棚顶都没有,就是个大平板,上面坐了两人,驾车的一瞧便是个小厮书童。后面倚靠着行李卷,手中擎了书卷默诵的却是位书生。
芳菲正好奇的打量,刚刚睡醒的肉团子却窜了出来,一蹦就蹦到芳菲的腿上,借着芳菲的帮助,两只小蹄子刚刚好扒在窗框边缘。
肉团子一见那小灰毛驴,立即兴奋的“汪汪”大叫,短尾巴左右摇摆,一刻也不停歇。
驴车上的书生被这叫声引去了主意,偏头往右侧打量,和芳菲是视线正好撞在一处。
待芳菲看清书生相貌后,不禁暗暗赞许,好一个冠玉男子,虽然衣着简朴,却比大少爷闵云泽还潇洒几分。剑眉星目,玉色肌骨,分明的轮廓又在潇洒中添加了几分英挺。
这书生即便只穿着粗布长衫,但丝毫遮掩不住一身光华。
在芳菲打量对方的时候,殊不知对方也在暗暗观察她。
书生冲芳菲微微一笑,芳菲怔忪了片刻,竟鬼使神差的举着球球的小爪子冲人家摆了摆。等发现自己荒唐的行为,芳菲赶紧沉下屁股,脸朝上,直挺挺的躺在了车厢内。
肉团子被她紧紧抱在怀中,呜呜表示不满。
书生忍俊不禁,扭头侧首去闷笑,惹的他的书童频频回头。
“少爷,你怎么了?”书童本就挺懊恼,人家这一队豪车阵仗,把他这小毛驴车挤得没处躲没处藏,少爷不说安慰安慰自己和小毛(小毛驴),还偷偷闷笑。
是也不可忍,孰也不可忍啦!
书生不理会自家小书童的无辜疯癫,笑过之后,又看了几眼华车背影,这才慢慢将思绪又重新落回自己的书本上。
秋闱在即,他必要高中,方不负亡父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