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偏头看向他,弯着眼睛缓缓开口。
她说:“叶风,我们一起去市实验吧。”
我们一起去。
两天的体育考试都很顺利,然而让林絮差点认栽的,是最后一个项目——立定跳远。
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了,每个人有三次机会,以最远的一次成绩计分,她连跳了两次,竟然都没有及格。重新站回踏板上的时候,她感觉自己的腿都要软了。双手起势的动作做了好几遍,她却无论如何也不敢起跳。
体育老师催促的哨子声响起,围观同学们的取笑或鼓励一句句地钻进她的耳朵里,让她的心越来越乱。
有跟她关系好的女生在一旁喊:“林絮加油!”
有他们班的男生在兴致勃勃地看热闹,交头接耳指着她笑。
也有不知道是哪个班的同学语气嘲讽地说:“哟,学霸连跳个远都跳不过,学习学傻了吧!”
直到人群中,一个熟悉的声音,穿透人群的嘈杂声,稳稳当当地落到她的心上。
“林絮,你还想不想去市实验了?”
她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怔怔着望向他。四下的人群也纷纷看向了他。
这样见不得人的野心,被他明晃晃地摆在明面上说了出来。或许是因为他质问的语气太过直接坦荡,反倒让她少了几分尴尬,多了几分勇气。
“别怕,自信点儿,赶紧跳。”
少年单手抱着篮球站在不远处,笑容温和,眼神温柔。
心中的火苗仿佛“噌”地一下被点燃,她忽然就不怕了。
深呼吸,起势,起跳,落地。
当她摔进沙坑里,听到一旁体育老师高喊“17,及格”的时候,她悬在心中的一块大石终于落地。
她爬起来,探着头在人群里寻找他的身影。遥遥地,她看见他朝自己笑了笑,而后胳膊搭上了身边男生的肩膀说:“走吧,打球去。”
他穿浅蓝色球衣的欣长背影,慢慢地淡出在她的视线中。
林絮曾经并不知道自己最喜欢的颜色是什么。
她没有特别喜欢的颜色,也没有特别喜欢的东西和人。
然而那天之后,她总是会在别人问起的时候说,她最喜欢的颜色,是浅蓝色。
那是她在简陋乏味、沉重压抑的学生时代里见到过的,最干净明澈、最亮眼轻快的一种颜色。
那是她喜欢的人,最喜欢穿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