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泽瘴气侵蚀他的根骨,本来就是懒于修炼的艳鬼,这下灵力更难积蓄。
但秃鹰野兽日复一日咬噬他的躯体,他只能慢慢用微薄的灵力去复原。倒不至于被咬死,在地府灵气的滋养中,只要不是遭受魂飞魄散的重创,鬼很难再死一次。
但痛苦跟人没太有不同,快感也是。第一只狼牙刺入他的脚踝的时候,他出奇的冷静。他的眼神比群狼还要冰冷,以至于狼王身后的群狼都不敢一拥而上,动物的天性让他们畏惧。
疼痛使他清醒,却没有愤怒。也许是太寂寞,周以光伸手摸了摸狼王的脑袋,绒毛触手柔软,有些亲昵。
甚至,周以光都与咬噬自己的狼群结成朋友。对于疼痛,习惯了。也没想过是谁把自己丢在这里,他的心是冷的,冷到没有怨恨。拖着最孱弱的身体,也敢抚摸豺狼虎豹,笑看满天神佛。
三年之后,鬼王游历山川,被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儿吸引而至。
凑近,只见眼前一景。
少年衣不蔽体,卧于树梢之上,抬起左臂遛鹰。少年噙着笑,看秃鹰咬噬自己手臂上的肉。吃的差不多了,再催动灵力,慢慢愈合伤口。拍拍秃鹰的脊背,放它远走高飞。
鬼王什么样儿的修罗没见过,而今却被眼前这个含笑的少年吓住。
“割肉喂鹰,那是佛祖干的事儿,可你是鬼。”
这是周以光长这么大以来,听到的第一句话。
周以光听不懂那么多,咿咿呀呀的,指了指自己:“鬼,我?”
鬼王脱下外袍给少年披上,少年没有拒绝,没什么情绪变化。鬼王催动灵力,将周以光一身的沉珂旧疾尽数疏通,一身皮肉从新修整,这个过程不会太好受,但是少年除了疑惑,也没别的表情。
此子一身艳骨,鬼王一眼看穿,但这皮相,越看,越是像个旧人。想起那一夜荒唐,至今仍旧不能释怀,没想到边界的山泽当中,还有一个自己并不知情的儿子。
血脉至亲不难辨认,取了少年指尖一滴血,鬼王决定还他半生无边荣华。想来,是爱屋及乌吧。
“跟我走吧,带你去个好地方。”
“从今往后,我是你的父王。”
周以光被鬼王牵着,脸上除了疑惑还是疑惑,好在他没拒绝。
从那以后,鬼王另辟天光殿,把周以光养在里面,谆谆教导。这孩子够聪慧,很多事情以及人情|事故,一教就会,且能举一反三。
十多岁的孩子早就过了抓周的年纪,鬼王非得让他抓一次。陈列之物品都极为贵重,周以光偏偏抓了一盏冥灯。冥灯在他手中,照亮一室清辉。
既得此光,便取名,周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