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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正教分第十二(第1页)

【原文】

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复次,须菩提!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皆应供养*,如佛塔庙*,何况有人尽能受持读诵。须菩提!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经典所在之处,即为有佛,若尊重弟子*。」

【译文】

其次,须菩提!不论什么人,什么处所,只要是解说这部《金刚经》,甚至只是经中的四句偈而已,这个说经的地方,一切世间,所有的天、人、阿修罗等,都应该前来护持、恭敬恭养,就如同供养佛的塔庙一样,更何况有人能尽他自己的所能,对这部经义信受奉行、读诵受持。须菩提!你们应当知道,这样的人已成就了最上第一希有的妙法。这部经典所在的地方,就是佛的住处,应当恭敬恭养。并且应尊重佛陀的一切弟子,因为有佛陀的地方,必定有圣贤弟子大众随侍左右。」

【注释】

*正教者,如来说般若时的教法也。第十一分说明无为福德更胜于有为福德,现在更进一步,说明宝物布施的福德,不如持经的福德,并推崇对持经的尊重。因为般若甚深微妙法,是三世诸佛之母,所以,经典所在之处,即应恭敬尊重,有如佛在。

世间:

总括三界六道之众生,名为世间。

天:

天有二十八重,分欲界、色界、无色界。欲界六天,皆有饮食男女之欲;色界十八天,多习禅定,无男女之欲,尚有色身;无色界四天(或名四空天),禅功更深,色身已无。

阿修罗:

义为「不端正」,言其容貌丑陋也。又译为「非天」,言其福报似天,而无天之德也。约略言之,其前生不破戒,能修布施,但不能断除瞋心、我慢、恶念,故福似天,而德不如。生性好斗,常与帝释战;国中男丑女美,宫殿在须弥山北之大海下。

供养:

供给资养之义,即以饮食、衣服等物供给佛法僧三宝,及父母、师长、亡者之资养也。

塔庙:

奉安佛物或经文,又为标帜死者、生存者之德,埋舍利、牙、髮等,以金石土木筑造,供人瞻仰的筑物。

弟子:

译曰「所教」,即弟子也,就师而受教者也。自佛教言,则声闻、菩萨统统是弟子,但以声闻人之行仪,最亲顺于佛,故特称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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