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感觉,请参照中学时背着家长偷偷在被窝里用手机看小黄文的你。
嗯,完所有内容后,纯洁的狄利斯的大脑,就彻底陷入了混沌。
混沌到一个资深宅主动要求去外面“散步”——混沌到一个路障忘记携带自己的“指南针”小龙——混沌到,混沌到——刚离开伊莎贝拉的视线,他就拔腿狂奔起来。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
狄利斯以惊人的速度——仿佛有人在后面挥舞着芦笋追逐他一样,又仿佛是那个在诺丁杉市集上窜下跳,化身“偷书怪猴”的夜晚——绕着钟楼的范围跑圈。
初夏独特的湿热空气,海边带点咸味的风扑面而来。
不。
不是这样的。
不应该是这样的。
为什么那本书里的男主角这么……这么被动?
为什么那本书的女主角要做那么……那么的事?
为什么那种地方也可以?
为什么那种环境也可以?
为……为……为什么,竟然结局还是互相殉情,是个披着……披着了不得外衣的狗血虐文?
【啊,《罗密欧与朱丽叶》?恶,狄利斯,无非就是布拉布拉……】
小伙伴轻蔑的语气在脑中响起。
黑塔的孩子从来都看不起爱情故事,所以白塔的孩子也是。
不,但这个不一样,这个故事远远比《罗密欧与朱丽叶》要,要,要——不,冷静,狄利斯,把故事概括一遍,去掉那些……元素,理清你的头绪。
一对青梅竹马的主角,因为变故而分离,女方失去了记忆……再相遇后,男方一眼就认出了对方,欣喜地迎上去后,却遭到了利用。
是的,女主角背负着国仇家恨(具体交代不清,但有个背景就完事了),而她正巧需要得到男主角的家传宝物,又需要男主角势力的庇护,所以刻意接近,并勾引了他。
然后是色|情文学喜闻乐见的……咳……嗯,喜闻乐见的。
因为“利用”,女主角在整个故事里都保持着惊人的主动性,男主角则是在各个场景下被动地承受着(?),在对女主角童年的友谊和现在的“爱情”之间来回摇摆。
结局是男主角发现了女主角的利用,悲伤之下决定成全对方,然后家传宝物的设定竟然是“如果丢失就会让持有者死亡”,所以他顺利为爱狗带。
而女主角拿着宝物报了仇,却发现失去男主角的世界是多么荒芜,所以她顺利殉情狗带。
归根结底,也没什么特别需要激动的要素,不是吗?不过是一些上不得台面的色情文学,根本没有阐述任何真理,可能就是调换了一下传统言情位置里的男女主角性别,以此弄出了点刺激感……
说到底,只是因为我从没读到过关于……的俚俗文字描写,三观一时受到了不小的冲击,出于心理效应,抬高了这部通俗作品并将其串联进自己的现实,所以才,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