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再让这帮家伙像一群无业游民一般游手好闲下去了。
“得建立一个考勤制度了。”斯坦尼斯自言自语的并一脚将还在抱他大腿的罗伯特踢飞,随后他和罗蒙学士两个人骑着马在沿着新建好的石子路上缓缓走出城镇。
不过,在路上却有一个人挡住他们的去路。
是贝茨摩尔,这家伙作为步兵队长,乃是带头旷工的罪魁祸首,他总是一身不响的提着自己那把泛着蓝光的斩魂师之剑一连消失好几天,而等他回来隔几天之后就收到又有哪里的土匪强盗被全部杀光的消息。
斯坦尼斯当然不好责备他的杀戮行为,毕竟这种自发的为民除害行为还是值得鼓励的,只是每次贝茨摩尔回来以后就像灵魂被人剥离一般躺在床上一连好几天,这让斯坦尼斯觉得自己这个薪水发的实在是有点冤枉。
不过眼下,一向神龙不见首尾的他怎么会主动出现呢?斯坦尼斯还正想找他,因为前次自己身上出现的黑色盔甲和贝茨摩尔大战恐狼时所披挂的盔甲有几分相似。
“步兵队长,好长日子没见您了!都快忘记您的存在了!”斯坦尼斯挪揄他道。
但是贝茨摩尔丝毫没有为自己的渎职感到有任何惭愧,他只是依旧惜墨如金的说道:“我陪你们一起去学城。”
“哦?”斯坦尼斯感动很惊奇,看起来这家伙知道些什么。
他看向罗蒙学士,老头闭着眼睛朝他点了一下头。
“好吧,你随我来吧,不过旅途中砍掉的人头我可不会给你算钱的。”
于是一行三人朝学城进发。
由于那座埃拉西亚帝国闻名遐迩的学城并不在塔尼斯公国境内,而在西方同为九大公国的洛克艾尔境内,所以这三个人要从横穿塔尼斯公国才能抵达那里,但是光是去的路上就要花费四天的时间。
斯坦尼斯也借此机会熟悉了一下塔尼斯公国的地势,整个公国是典型的三级地势,西部是山地高原,中部是大片平原,而东部也就是斯坦尼斯那里的乃是冲击平原和森林。
“这由低到高的地形还真是对我发动进攻有点不利哎。”斯坦尼斯挠挠头感到穿越之神似乎又给自己加了任务难度。
一路上他们都是找小旅馆住宿,并且扮作普通的商人,因为作为加西亚公爵眼中钉的他可不想引起黑色守望的注意。
不过在最后一天,也就是靠近学城的地方,因为他们没有能够在落日之前找到人家投宿,于是只好露宿野外。
这个时候,贝茨摩尔终于发挥了他的用处,作为佣兵的他经常要露宿街头,所以也掌握了野外求生技巧,比如现在,一团温暖的火焰就燃烧在三人中间。
斯坦尼斯搓了搓身体,想让自己暖和点,不过搓到最后他觉得身体越来越痒,随后他索性捞起袖子疯狂的挠起手臂,仿佛要将皮肤挠下来一般。
“阁下!”罗蒙学士看到不对劲,立刻大声阻止他。
斯坦尼斯反应过来,他停下手中的动作,开始明白那名黑武士的皮肤去哪了,他是活活的将自己的皮肤撕了下来!
而一旁的贝茨摩尔却在一旁默不作声,这只是被黑甲附身的开端。
斯坦尼斯觉得说点什么以转移皮肤之下被蚁虫撕咬的感觉。
“罗蒙学士,没想到你还藏了那一手,能够使出那么强大的魔法。”他将话题又转移到了那一夜,在尸潮围城那千钧一发的时刻,老头突然施展强大的法术救了他们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