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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页)

王家荣醒来的时候是晚上八点,他感觉到头有点儿晕,记忆还停留在早上和张志一起到夏缪家的时候,只记得当时张志打开夏缪家的门,自己什么都没有看到就眼前一黑,晕倒在地上。肯定是让张队笑话了,这样的情况以前从未发生过,而且自己的身体一直很好,在警队的散打领域内还是小有名气的,他也不清楚究竟怎么会是这样的,只是记得当时很紧张,然后就晕倒了,不会真是吓晕了吧?如果真是这样子就很难堪了。

“你醒了?”一个医生问道。王家荣也没有发现他是什么时候进来的,好像这家伙是突然从地底下冒出来的一样。

“医生,我这是什么情况?我是不是得了什么病了?”王家荣有些急躁的问道。

“这个具体的情况还不太清楚,早上你朋友送你来的时候,你就属于昏迷的状态,说是昏迷,其实不太像,这是像睡着了一样,你的呼吸和心跳都比较均匀,没有什么异常。可是为什么竟会叫不醒,这就是我们纳闷的地方,你要说是间隙性昏厥的话,不可能是那么长时间的。你的这个情况看来还需要观察一段时间的。”

“不,医生,我要出院了,现在,马上。”王家荣说道,他显然不想在医院接受所谓的什么检查,因为他似乎已经意识到这次昏迷和身体没有太大的关系。

走出医院,外面已经是灯火辉煌了,街上车子不是很多,只有极少数有钱人才开得起汽车的,夏缪家也有一辆,只是他平时都不怎么开的,都是骑着一辆永久牌自行车就来了。今天去的时候没有见到他们家的车子,或许就是被他开出去了,前提是他现在还活着的话。

也不知道今天张队再夏缪家里发现什么没有。会不会又是一具尸体呢,王家荣有点不敢想了,只希望不要再有人死去。

一阵冷风吹过,王家荣不由得把领子竖起来,他有点冷了。这时候要是能一头埋在被子里就好了。

突然,他记起了什么,在他脑子里突然出现了两个字“活埋”。

不错,是“活埋”,今天张志说的就是这两个字,只是当时没有能听清楚,现在突然想起,原来就是这两个字。

一阵喇叭声惊醒了正在沉思的王家荣,他走着走着,居然走到了马路的中间,自己却浑然不知,他感觉到现在又某种力量在冥冥中操控着自己,这股力量将会引领自己走向一条路,那就是死亡。

王家荣眼里充满了绝望,他知道现在已经劫数难逃了,他能做的就是等待死亡。

一个人出生不再是个可以辩证的问题了,这是上天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天交给他这个事实的时候,同样已经保证了这个事实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来临的节日。就像电脑程序一样,再好,再精彩的,也只是一个事先就做好的程序,你活着,就是对程序的一种运行。

走进熙攘的人群,只为了掩盖自己滔滔的痛苦,张志觉得只有站在人群中间才觉得踏实,天渐渐的暗了下来,街上的人都行色匆匆的走着,这时候是归家的时候了,而张志呢,独自在街上走着,他不知道去哪里,他更不想回家,妻子带着儿子回娘家去了,回去的话只有他一个孤家寡人的,也没有多的意思,更重要的是现在他害怕一个人所以他宁愿在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也不愿意回到那个空荡荡的家里面。

这是a市最繁华的街了,街道两边有各种各样的商铺,橱窗里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商品,张志无心观看,他走在街上的唯一的理由就是因为这里有人,虽然不认识,但是心里却踏实了许多。再或者是因为陌生,所以变得毫无顾忌,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对于另外一个人的绝对相信是件不正常的事,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喜欢用假名说真实的话,用真名时则说的是假话。

迎面吹来一阵香味,那是a市最出名的小吃店了,店里主要以面食为主,张志平时也挺喜欢到他们家吃东西的,他们家的包子堪称一绝。每次和队友去吃都会把所点的东西吃个精光。那时候整个队的人成天的混在一起,是何等的快乐,但是仅仅过了一个星期,一切都变了,从前的快乐时光已经不复存在了。或许生活的旋律对于人来说注定是忧伤的,快乐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只是一种欺骗。这是现实的世界,不是童话的世界,人们背离里世界的主旋律,寻找着所谓的乌托邦,在这现实的世界中其实就是一种自取其辱。

张志觉得有些饿了,只是他现在实在是吃不下,如果能够不吃东西就可以活下来的话,他宁愿永远不吃东西,在心理压抑的时候,吃变成了一种折磨。

古柳巷,一个指路牌出现在他的面前,张志知道这个巷子里面都是酒吧,大的小的,正规的,不正规的都有,张志对于这条巷子并不陌生,因为就在这巷子里面,张志就来破了几场命案,但是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案子,就是喝醉酒了以后,为了争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或是因为一个毫不相关的女人就会大打出手,打的头破血流,甚至丧失了性命,每次命案发生后,张志来这里做的事就是把凶手带走,然后提取证据,等凶手酒醒后做个笔录,然后这个案子基本上就可以结案了。

等到酒醒以后,很多人都会忘记了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当你告诉他他杀了人的时候,很多人都会被吓倒,然后痛哭流涕,后悔不已,可是后悔是毫无作用的情绪,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即使是不偿命,也是要做几十年牢的,反正人的一辈子就这样毁了。

我们的生活已经不再是那么单纯的生活了,然而,愚蠢的人们还在依旧是那么的单纯。

在这个世界上生活的人,有多少是真正的懂得存在的价值,有多少能够真正的活出自己的价值,很多人活着其实就是在走过场。人生是个谜,虽然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但是仍然要活着,活在这个世界上,以他们认同的生活方式活着,跟着地球自转,看着日出日落,然后接着再是日出日落,一切变得那样的单调。时间的脚步从来没有停止过,一天天的跟着时间循环,昨天和前天是一样的,今天和昨天是一样的,不难想象明天和今天又是一样的,时间在走,人却好像只是在原地踏步,在运动中停滞下来。我不懂得这样的生活,是否生活就应该经过一次涅槃之后,才会真正的得以重生,才能够真正的生活,才会懂得什么是生活。这样循环式的生活的意义在那里,至今我还没有找到。

在这个世界上迷糊的活着,找不到任何的轨迹,生活好像不懂得人,然而人就更不懂得生活了。生命变成了一团**,满足了便无聊,不满足,便痛苦。人生就此摇摆在痛苦与无聊之间。本不无聊的生活,但是人对它知之甚少,被人胡乱一活,便变得无聊了。

张志以前不明白人们为什么会选择这样糜烂的生活方式,为什么会那么多人会选择醉生梦死的生活,总是觉得“人而无仪,不死何为”。但是今晚张志似乎已经懂得了,有的时候不是主观想去醉的,而是生活所迫,被逼无奈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的。他今晚也想醉一次。有的人喝酒,是为了求醉,而张志,喝酒却为了从一种情绪中清醒过来,他不愿意再这许多的记忆,可怕的记忆,酒醉只是一种暂时的状态,而心醉则是永恒的,挥之不去的。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写道:“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惘送性命。”对于醉生梦死的人们来说,他们是看破,还是看不破的人呢?红尘看破了,不过是浮沉;美丽看破了,不过是躯壳;爱情看破了,不过是聚散;生命看破了,不过是无常……看破与看不破的区别,一者迷糊了自己,一者疑惑了世界。有的人超脱于世俗,但未遁入空门,还是生存于世俗之间,所以只能选择麻醉自己。如想退隐江湖的武林人士,他们厌倦了厮杀,想突出江湖。殊不知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有人就有恩怨,有恩怨就有江湖,人就是江湖,你怎么退出?只要你活着,你人就在江湖,就身不由己,你能够做的就是跟着这江湖的节拍走下去。

张志望向那么正在招摇的彩灯,他明白今晚他就属于这里了。今晚他将步入他一向讨厌的生活,狠狠的让自己堕落一下,于是他迈开脚步向古柳巷走去。

走进古柳巷,这里其实是一条很美的巷子,只是平时没有注意到,一心把精力都扑到了案件上,太专注一件事的时候,往往是会忽略很多人和事的。总会不断的错过些原本可以不用错过的东西,如同流星,匆匆的划过,灿烂只留给了那些珍惜的人。

张志抬头看了看,一样的晓风残月,而今触绪添愁。两边长满了很大的柳树,一条城中河把巷子分成了两半,迎着河岸走进古柳巷,在河岸的左侧,你能看到各式各样的酒吧,这里是那些失落的人的天堂,无论有多少不开心的事,只要到了这个地方也能够暂时的遗忘。河岸的右侧则显得有些暗淡,那里原先也是人员聚集的地方,就是曾经的红灯区,因为新中国成立的缘故,很多妓女都被从良了,其实所谓的从良就只是把服务对象改一改而已,以前是一个对多个,现在只是一对一的上门服务。从本质上来讲,是没有区别的,因为都是没有爱的性。如果要说是有区别的话,就是以前对着的服务对象,人家不仅对你笑,完事了还给你钱,现在对的人整天对你板着脸,完事后不但不给钱,还经常会骂上一句——贱人。生活最大的逻辑就是没有逻辑。说实话,有些自认为比较清高的人,有时候把他们丢进垃圾堆都觉得是一种污染,自己什么都没有,脑子里充满了龌龊的思想,却容不得别人,对别人吹毛求疵。但生活就是这样的,虽然高歌平等,但却随处可见高低贵贱之分。

没有了妓女,河的右岸也慢慢变得冷清起来,也有几家酒吧开在了河的右岸,可是生意就是好不起来,那边终究不是属于酒吧的文化。

“花未眠酒吧”几个字映入张志的眼球,他喜欢这个名字,至少现在他很喜欢,因为它和他是同病相怜的,一样的无眠。

这是一家看起来很古典的酒吧,虽然是现代建筑的钢筋水泥机构,但是酒吧老板别有新意的把外墙用松树的包裹起来,把原先的钢筋水泥机构藏了起来,如同给它穿上了一件衣服,远远看去,真感觉这就是用木头搭建起来的。为什么要这样去装饰呢,除了美观以外,张志感觉这其中还隐藏着什么,这种感觉很强烈,但找不出根源,大概也可能是这久太过神经质了吧,所以才会胡思乱想。

在酒吧门口竖挂着一块牌子——花未眠,不太招摇,很难吸引人的眼球,但张志觉得别有韵味,不知道为什么,这酒吧给他一种莫名的吸引力。

酒吧里的人很少,没有一般酒吧的热闹,没有那比较狂野的dj音乐,没有那些劲爆的热舞女郎,这是一家安静型的酒吧,有的只是一点点若有若无的轻音乐,和不明不暗的灯光,其次就是几个似醉非醉的人。

张志选了一个没有人的桌子坐下,他今晚是来买醉的,他很清楚自己的目的,所以对其他的都很不关心,他唯一关心的就是能不能用酒精来麻醉自己,使自己忘记那些不想记起的记忆。

这个时候张志不知道自己除了喝酒来麻醉自己以外,真的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无知可能也是一种幸运,不幸的是他已经知道的太多,所想的太多,因此才有了周围的人不能理解的苦恼。在这次较量中,他涉足的越深,则越危险,越不能自拔,最终的结果就是走向死亡,似乎已经是注定,没有办法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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