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人部落之间也存在着偶尔的交换,什么东西能换多少其他东西,都是约定成俗的,即使他不清楚,这个老年雌性也是清楚的。
大妈眼睛里闪过一丝精光,这个小伙子长得虽然精神,其实人很老实嘛,一看就是不知道行情的样子。于是,她拿出惯常的砍价大法,一开口先把洛德手里的兔子贬损了一番:
“你这个兔子,都已经杀死了,不是活的,上面又这么多血,卖相已经是很不好的了。”接着一副大发慈悲的口气,“我看你这小伙子年纪轻轻的也不容易,这样嘛,我给你二十块钱一只,你卖两只给我!”
洛德皱了皱眉,原来嫣嫣部落里的人,不喜欢死的猎物,还不要沾了血的,因为这个,听起来似乎要大打折扣。
不过,他的异度空间装不了活物,只能杀死,那今天的猎物也只能大打折扣来交换了。看来,以后得想办法带活着的猎物出来才行。
大妈见他皱眉,还以为他不同意,正准备加价,却见这小伙一把扯下连着兔子的棕叶绳子,递给她两只兔子。
这可真是捡了大便宜。
大妈利落地掏出了两张二十块钱的纸币塞给他。
洛德早上在宁嫣嫣钱包里看到过这种样子的纸币,觉得应该没什么问题就收下了。
旁边的乘客原本也都竖着耳朵在听着两人的对话,见这大妈竟然只用了二十块钱一只的价格就从那小伙子手里买了野兔子,顿时都有些意动。
要知道,超市里那种成批饲养的兔子肉都要十七八块一斤呢,他这可是野生兔子,基本上买一个都得一两百了。这大妈欺负人家不懂行情,竟然二十块一只就给买了。
不过,这样的便宜谁不想占呢!
“小伙子,给我也拿两只!”
最先行动的是另一个买菜大妈。
洛德看了下她手里的两张二十的钞票,接过来,扯下两只串好的兔子给她。
有了第二个,就立刻有了第三个。
这位老大爷递了一张一百的。
“我也要两只!”
洛德看了眼这张粉红色钞票,想起嫣嫣早上说过,一张红色的应该换五张黄色的,于是对老头道:
“你的应该换五只。”
老大爷一愣:“我只要两只!”
洛德沉默了一会:“那你拿黄色的钱来换。”
听到这里,原本还在犹豫便宜没好货,那兔子这么便宜是不是有问题的人,终于恍然大悟。
别看有的人长得风风光光,其实是个二傻子!
这是真的傻啊,连找钱这种事都不知道,还固执地只要二十元的钞票。
不过,兔子是真的好兔子,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于是,洛德手里的十几只兔子,在公交车到达第三个站时,就全部卖完了。没带现金的人,只能眼睁睁看着别人捡了个这么大的便宜。
洛德捏着十多张二十块的钞票,颇为满意。
这样一来,他就不必再去那个集中交易的地方,可以直接去找嫣嫣了。
把这些钱给嫣嫣,她会高兴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