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练习玄术的人,能不跟“它们”打交道,是绝对不会选择这个行业的。
北宫馥一低头,跟着三个人进入义庄一个房间内,到了这里,连莫尚书等几个男人都感觉心惊胆战,却看她面色如常,连一点点害怕的惨白都没有,不由打心眼里佩服起这个十五岁的少女来。
“这就是李同的尸体了。”仵作指着一具用白布包裹着的尸体。
北宫馥点点头,仵作已经上前揭开拉着白布:“郡主莫要害怕,只是会有些意想不到的东西。”
北宫馥又点头:“不碍的,早年学医,也见过一些尸体,所以我不会害怕。”
果然如此,三个大男人心里松口气,仵作这才揭开白布,李同的尸体躺在床上,衣服已经被脱下,浑身上下看到一点伤痕……
不对,怎么可能浑身上下一点伤痕都没有?
北宫馥想起之前仵作说的话,立刻低头往李同的脖子上看去。
他的脖子只是比正常人白了一些,上面半点淤青都没有。
“怎么会这样?”北宫馥也有些不解起来,按照昨天她所看到的,这个侍卫脖子歪到一边,分明是有人掐住了他的脖子,捏碎了他脖子上的骨头导致他惨死的。
这种做法,只有武功高强的人才能做到,但是一定会留下指纹,骨头断裂的地方也会出现淤青,手指因为要伸展到极限的长度,所以也很好测量拇指和食指,或者拇指和中指之间的长度,最后可以依照这一条来初步确认凶手。
但是这脖子上的淤青,却没有出现。
或者如同仵作所言,是本来出现过了,结果后来却又神奇地消失了。
这是为什么?
北宫馥百思不得其解。
“下官也是想不明白。”莫尚书叹口气,“所以这才请来了严提刑。”
一旁的提刑官也摇摇头:“下官也觉得奇怪,按仵作的说法,那淤青明明是出现过的,可为什么会忽然不见了呢?”
北宫馥想了想:“倒也并非没有办法。”
“哦,慧敏郡主想到了什么?”莫尚书一下来了兴趣。
北宫馥道:“死者身上的淤青如果是生前造成的,那么皮肤之下就会有凝血或出血,所以才会出现淤青的现场,但如果有人将这些血块去除,那这淤青就有可能消失不见。”
“去除,这不可能。”严提刑提出相反的意见,“人一旦死了以后,血液就凝固了,尸体表面并没有伤痕,也没有切开,又如何能将血块清除?”
北宫馥想了想,转头对莫尚书道:“可否将尸体移到外面阳光下?”
“这……”莫尚书有些为难,一旁的严提刑已经提出了反对意见:“郡主,尸体一旦离开这阴凉的地方,在太阳底下暴晒,恐怕撑不了多久就会腐烂。”
北宫馥忙道:“我只需个把时辰,不会太久的,如今是腊月里,太阳不会太热,我只是想要看得更清楚一些而已,如果点上灯笼,屋内会更热。”
原来如此。
大家虽然不知道眼前这位郡主到底要干什么,但似乎事情有了一些眉目,所以也就当是病急乱投医,死马当作活马来医了。
找了几个人把尸体抬到了院子里,接着阳光的光亮,北宫馥仔细看着脖子处,忽然叫道:“有了!”
“有了什么?”莫尚书几人有些莫名其妙。
“你们看这里。”北宫馥指着尸体脖子的地方,众人极目看去,见两处脖子的地方,竟然有细小的针孔,比绣花针大不了多少,如果不是在这么亮的地方,还真是一点都发现不了。
北宫馥解释道:“因为人死之后,皮肤就会会失去弹性,所以如果有人扎针下去,皮肤就不会再弹起来,所以针孔会比打在活人身上明显一些。”
“原来如此。”众人点点头:“难道有人竟然是用针将血块吸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