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完八卦,三人又将话题转移至生意上。
这次生意韦乐豪赚一千五百万,这对他来说是破天荒的头一遭!
别人不知道,他心里清楚,这可是纯利润呐!
一千五百万!
那得多少银子!
在此之前,他所有的身价加起来不过七百万的样子;这一下子就跃然成为了一名千万富翁,着实太过疯狂了一些。
放着眼前这么只肥羊不宰,压根就不是瘸子的风格。
这顿饭本来应该是陈思良请的,结果瘸子直接替“老板”做主,大手一挥,喊道:小姐买单!
一顿饭消费几千大洋,现如今根本就不被某人放在眼里:爷有的是银子,随便造!
自作孽,不可活!
就因为这句话,某人就被瘸子在短短一个下午的时间内造掉了十多万大洋。
你问这钱是怎么花的?
开玩笑,在沪海这个魔都,别说一下午花掉十万大洋,就算是百万大洋也照样花得出去。
仅仅是瘸子带着某土鳖在淮海路的几家jing品服饰店内逛了一圈,置办了几套高档行头,就花去了某人三十多万大洋。
起先某土鳖还不大情愿,认为这钱花的不值当。
然而,薛大少的一句话直接将对方驳的哑口无言:你丫守着那么多银子不花,难道将来还要带进棺材里么?啥叫成功人士?那就是买任何东西不求最好,但求最贵!
哟西!
有道理!
某土鳖对此深以为然。
当初胡坚也说过同样的话。
想通之后,某人便不再犹豫,该出手时就出手;于是,他一口气又刷了三十多万。为小寡妇也置办了几套高级时装。
只要有好东西,他从来都不会忘记给自己媳妇也买上一份,这方面某人一直做的相当不错。
到了晚上,瘸子又提议某人应该去见识见识魔都的夜生活。
啥是夜生活?
对此,韦乐是一窍不通。
于是,薛大少决定先带这个土鳖去酒吧看看眼界。
出门前,韦乐换上了新买的行头;果然,整个人的气质一下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人靠衣装!
土鳖一下就变成了玄武神兽!
那相貌,那身材。那气质。。。
与之相比。那些高富帅神马的简直弱爆了!
他与瘸子两人走在街上,那回头率简直就是百分之百!
伊人酒吧,坐落在长寿路上。
相较于马路两边的霓虹闪烁,华光四she;酒吧的门面显得格外低调,不起眼。
推开大门,两人走进了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