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个小时的车程,返回宋河街。
打开院子门时,路灯拉长了两个人一前一后的影子,洛殷欲开门给他弄些宵夜,没有防备的,从斜刺里突然冲出一条热滚滚的东西扑上了她的肩膀。
“呼呼呼。”
洛殷讨厌狗,十分,“走开。”
那狗呜呜地哀鸣,受到打击的趴下来。
“三春?”宋烈原放了行李,高兴地上前唤它。
三春是宋烈原收养的小奶狗,留学前却托付给了毫无宠物心的洛殷,一晃八年,没想到日子过得这么惬意毛光皮滑的。
听到原主人唤它,三春兴奋地汪汪狂叫两声,抖着小尾巴一下子就往他肩膀上爬,奈何,宋烈原太高,双爪只能搭到他的胸。
显然,它记得他。
宋烈原笑出声,摸摸它的脑袋。
“别嘚瑟,不惧淫威坚持到我回来,算你忠肝烈胆。”
“汪汪!”
“……”洛殷秀眉紧皱的打开了大门。
三春欢快的摇着尾巴,拱着宋烈原进屋坐。
宋烈原进了温暖的室内,径直脱了外套逗弄三春,没一会身上那件黑色v领t被三春弄的都是狗毛,洛殷实在忍不住,扔了一只球到门外,三春立刻就控制不住地扑过去,它是一条全天候精力旺盛的狗,只不过年纪大了,经常落毛。
洛殷用吸毛器吸了刚才三春经过的所有地方,直至看不见一根毛。
“吃什么?”才有时间管宋烈原。
“随便。”
宋烈原的声音从脱到一半的衣服里发出来,洛殷假装没看见他光。裸的上身,顺手拽了他手中那件沾满狗毛的黑t扔进了洗衣机。
然后,才进厨房。
宋烈原从行李里拿出干净衣服换上,开始打量这处八年不曾接触过的建筑。
这间房子变化堪称天翻地覆,先前两室一厅的格局被打成大通间,所有区域简单的用隔断分开,入目便是各种摄影器材和照片,看似随意实则精心分门别类后摆放着,这里明显经过一次彻底的装修,原来的面貌只留在外面青灰色的瓦房造型和巧精的院子。
在美国很长的时间里他都无法忘记这间屋子,好像经过太多风浪,只有这里才能安安静静坐上一会儿而不必感到疲累。
呵,人无牵挂,哪算故乡魂。
宋烈原从一览无遗的厨房里收回视线,坐进地塌里,那张英俊的面庞上淡然地不能再淡然。
。
不一会儿,洛殷就端上了食物。
宋烈原瞄了一眼餐盘,还算满意地。
“谢谢。”
他的手使用叉子十分熟练,用餐时保持安静,对于她的注目礼毫无反应。
洛殷目光有丝复杂地。
他的随便一定不是速冻水饺可以对付的。
意大利面必须用最新鲜甜美的番茄翻炒出来,不能加糖加肉,鸡蛋必须另外水煮,搭在一起才算合格。
重点不是这顿饭,是自己竟十分清楚地记得他的口味,这两天她甚至有意无意地囤了很多番茄,打开冰箱时,才发现自己似乎无法挽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