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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个线上办公。
星○克的送餐速度风驰电掣,我使唤云雀去取外卖。一般来说他会使唤草壁,但今天是休息日,草壁的命也是命,总助的假期也是假期,为此邪恶的资本家只好亲自起身,但云雀说,“等我回来。”
我躺在床上好整以暇地看他,心里想得是,他的眼睛真像两丸黑珍珠,嘴上说得是:“恭弥,难道你还能跑吗?”
“明知故问。”他说,又笑了一下,那笑容很淡很浅,几乎只如一个短暂幻觉,又似乎一阵轻而无痕的疾风,一闪而过。
我在床上滚来滚去,等我的幼驯染和拿铁一起回来,云雀恭弥这辈子头一回这么贴心,吸管都给我插好了,我双手捧着温暖的纸杯,心想热拿铁和雨天最配。
吸管含在唇瓣之间,云雀回来之后一直没有讲话,我没当回事儿,直到低眸间不经意地看到吸管上套着一枚戒圈,我迟疑了一下:……这是赠品吗?
我的目光像X光一样扫过那枚戒指,白金的,镶嵌着一颗个头很大的琥珀色钻石,净度与切工都无可挑剔,火彩流动闪烁,斑斓又动人,那种宛若尘封于冰晶截面下的蜜色令人联想到猛虎之瞳。
这肯定不是1913年发现于南非的那枚虎眼钻石,我知道。但它们一样美丽,一样令人心折,那跃动的彩光几乎让我为之目眩。
我懂了。为什么云雀恭弥这么反常——其实他掩饰得很好,单从表面我也没看出来,哪怕我这样了解他——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这枚可怜、可爱、可恨的戒指,因为片刻后或将从他口中脱出的一段共诺契约。
我用两指捏起那枚戒指,借着室内光仔细地观察它的设计与做工,雕纹细腻,内圈刻着一串英文,我看到我的名字缩写,云雀恭弥才从沉默中脱身而出,问我:“你喜欢吗?凛真。”
我客观地评价:“喜欢,这是我眼睛的颜色,细节设计也很合我的心意。”
“这是理所当然的,”他的眼睛里带了几分笑意,真是奇怪,他在向我求婚,但没有向我单膝下跪,只是坐在我身边又微微低头,我想低头这个举动本身已经比要他的命还难,但他为之低头的对象是我,从小到大他到底向我低过多少次头,我数都数不清了。他用一种颇为自然的语气说,“凛真,我了解你。”
是的,我想。他了解我,所以也一定清楚我不会同意。
我仍在端详那枚戒指,迟迟没有将其套入指根,云雀恭弥一点儿也不紧张——就像我说得那样,他知道我不会同意。这枚戒指、这场缺乏仪式的求婚,或许本就是我们之间的游戏,一件精心设计的玩具。
玩腻了,我又打哈欠,把戒指递给他,说:“还你。”
云雀恭弥表情未变,只是略微颔首,顺畅地将戒指收回天鹅绒小盒。
这是彭格列的云之守护者大人、风纪财团的老板第一次求婚失败。但绝不会是最后一次。
我们俩对婚姻、仪式与契约毫无敬意,求婚或许本该是神圣的、诚挚的、全心全意的,我不怀疑云雀恭弥的真心,我清楚他有多么真挚,他以这种方式向我表达……爱意。拒绝或接受都没关系,这个人如此唯我独尊,非要以这种方式向我传递他那不容忽视的心意。戒指可以退回,然而心却留在我这里,不支持无理由退换,有理由也不行。
他又开始换新花样:藏在咖啡杯里的戒指、花束里的戒指、被放在枕边的戒指、蛋糕胚里的戒指。
我平静地从中挑出戒指,面不改色地继续喝咖啡、插花、睡觉、吃蛋糕。
彭格列十世云守云雀恭弥,我的青梅竹马,不受任何束缚的浮云。他用上述这些方法向我求婚了很多次,然而每一次都失败了。
起初这总是令我猝不及防,因为没人会想到在吃蛋糕的时候能咬到一枚硬邦邦的戒指,假如我没有凤凰之力傍身,我想我的大牙早就被硌掉了。
蛋糕求婚是云雀恭弥被我拒绝的第24次。我严厉地劝诫他,下次换个方式,别往食物里塞戒指了。
他若有所思,低头吻我的指节,呼吸与气氛一同升温,我已经闭上眼睛,鼻尖摩擦过他的鬓发,下一秒手指一凉,我低头一看:“?”
云雀恭弥为我套上了戒指。
我:“。”
我:“恭弥。”
云雀恭弥从善如流地为我褪下了戒指,就好像他什么也没干、什么也没发生似的,他将我的名字含在唇齿之间,不轻不重地咬着,“凛真。”
我中了魅魔的拿手好戏——我被魅惑了。
他长了一张性冷淡的脸,脸上的一贯表情都让人怀疑他毫无世俗欲望,然而事实是,这个人是一只危险的、业务熟练的魅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