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你开车。”楚瀛的声音拉着他的思绪回归现实。“你怎么不开?”“因为那是你的新车。”丁厌是很想开一开超跑,但也没忘记问:“你好奇怪啊,买了这么好的车放着不开,还说送人就送人。”楚瀛只说:“已经不适合我了。”如丁厌所想,这种车并不实用;所以他只在二十出头时喜欢这些玩具,新鲜劲过了再回头看,只觉得张狂浮夸,惹眼过头了。不过本质上是他对车没有太高要求和极致狂热的爱好。“恨你!”丁厌气鼓鼓道,“我仇富了。”楚瀛:“但我还是很喜欢你。”“不听!”丁厌捂住耳朵。哼,花言巧语……来到浅蓝的车身前,他坐入先前浅尝辄止的驾驶座,在楚瀛的指导下调整好座位和反光镜,插钥匙转到底,听着发动机启动的愉悦之声。丁厌忽然间停下手,手腕搭在方向盘上,额角靠上去,他注视着右手边的人,那张脸大约也如同这辆车,是万众瞩目、万中无一。他突发奇想地问:“有一天你会不会也像对这辆车一样对我?”楚瀛好似被问住了,略微不解地望着他。“也许过几年,或几个月,你也会觉得我不再适合你了。”丁厌的眸光真挚诚实,他是真心想要知道答案,而非矫情自饰地为难对方。“为什么这么问?”“因为你给人的感受是这样,没有什么能留住你。”他的话声柔和,神情纯粹,言语直白明了。楚瀛的胸口缺犹如被钝痛一击,无以名状的苦楚随着呼吸弥漫在血液里。“……是这样吗?”“嗯。”丁厌残忍地点头。两双眼睛直视彼此,这是首饰盒01当正式接受自己有了男朋友以后,丁厌就不是很喜欢周末了。这件事得从头说起。众所周知,他当了二十多年的直男,在26岁生日的当天,才意识到自己被掰弯了。他的男朋友,高大英俊,年轻富有,家教良好且见多识广,是千万里挑一的优质人类。——只有一个问题,也是最致命的问题,他对他没感觉。
此处提到的感觉,就是指身体上的性吸引力。虽然不讨厌不反感,但要他热情似火、胶漆相投,那他也确实提不起劲……事情的转机发生在某一个周六。丁厌在衣帽间试穿一件刚收到的古董浴衣,这是楚瀛在伦敦一场小型拍卖会上竞价所得,具体价格他不清楚,但料想也不会便宜。19世纪的欧洲曾小范围地流行过日式和服,有别于传统和服的繁复考究,欧洲人喜爱的是它雅致精美的刺绣和垂直的衣襟、宽袖带来的含蓄与神秘感;于是诞生了这种只作为睡袍的改良式浴衣。楚瀛拍下的这件保存很完好,里衬雪白,外衫是很浅很嫩的樱粉色,下摆染绘着蓝绿相间的山川河流,古典的飞鸟与冶艳的花枝,景致极美。毕竟是一百多年前的衣服,丁厌起初穿上时还有些心理因素作祟,可一上身站到镜子前,他真是被美到晕眩了。浴衣并不突显线条,与他平坦纤薄的身材高度适配,他的头发几个月没剪短,只修过型,过长的发尾柔顺地搭在颈间,搭配长袍已有天然的秀丽柔美之感。这一件的半幅带已遗失,敞开的衣摆长至拖地,走动时会露出若隐若现的脚踝,如此粉嫩的色彩历经百年还能炫丽如初,将他的皮肤衬得剔透雪莹。不得不说,楚瀛的品味是真好啊……丁厌在穿衣镜前面转来转去,拍了几张侧身照做纪念和参考。迟疑再三还是决心先不发给楚瀛了,留作惊喜吧。“喵……喵嗷——”罐头循着主人的气息,猫脑袋顶开更衣室虚掩的门,探头而入。丁厌把它抱起来,单手搂着它的前肢,又对镜拍了几张。松垮的睡袍和睡眼惺忪的猫,多么慵懒性感,他自己都快陶醉了。罐头对气味很敏感,大概是不喜欢古董衣物上陌生的味道,嗅了嗅后突然挣扎着想跑。丁厌一面要拿稳手机,一面又不想轻易放走它,于是悲剧就发生了——罐头在他的脖子和小腿肚上各挠出一道伤口,仓皇地逃跑了。“嘶……”丁厌的腿和颈侧火辣辣的疼,他没去追猫,留在原处摸索伤口,皮肤红肿破裂,果然出血了。他拍下照片发给楚瀛,愤愤打字道:我试你买的衣服负伤了楚瀛:它不是不挠人吗:应激吧楚瀛:嗯,痛吗:当然痛啊!你好冷漠……发怒楚瀛:我很快回来了,帮你上药:右哼哼右哼哼鄙视鄙视鄙视丁厌留着那两道血痕没管,坐到自家沙发上玩手机。玩了几分钟,还是觉得楚瀛的态度有问题。那明显是在嫌他娇气吧!你对我冷淡,那我也不理你了。丁厌打定主意。确认关系后,他家的门锁录入了楚瀛的指纹,楚瀛也给了他自家房子的备用钥匙。他裹着浴袍躺在沙发里,听见人进门,硬是没抬眼皮没支声。楚瀛走到沙发前,手里拿着刚在楼下买的酒精消炎药和棉签,沉默地坐到地毯上,手探向他的膝盖,先碰了碰征求他的意见,没等到他反抗,便轻柔地从层叠的衣裳里托起他的一条小腿。但不是这边。丁厌这才漫不经意地抬起自己的另一条腿,习以为常地搭在对方的手臂,撩起眼皮道:“是这边。”楚瀛也不多言,只提醒他会有点痛,忍忍。凉悠悠的酒精渗入伤口,丁厌宛如踩到热炉灶上的猫,惊吓得收起腿,然后气哼哼地下了沙发,躲进衣帽间。楚瀛紧跟着走进来,对这场莫名其妙的捉迷藏产生惑然。丁厌退到衣柜边,离镜子很近,恰好能瞥见自己绮丽的侧影。“好了,快过来。”楚瀛不再走动,只朝他招手。逗猫吗你,丁厌不理睬。他做了二十多年男人,自然十分了解男人的心态,所以他盯着对方的眼睛,故意松动了半侧衣襟,露出一片莹白圆润的肩头和一条细细的内衣肩带。垮下的衣襟堆叠在臂弯里,贴肤的洁白蕾丝露着一边角。如愿看到楚瀛的目光变了,他再佯装不小心地扯起衣襟合拢在胸前。这次那只手伸来的速度太快了,他还未看清,就被人搂着腰拉到怀里,衣衫如花瓣般抖开滑落,展露出馨香白嫩的蕊心。“不行……”丁厌挣脱开束缚,攥紧了衣襟穿回原处。他说:“你还没给我上药呢。”他脖子的伤痕不深,尖细的爪印浸着鲜红,楚瀛想也不想,扣着他的肩膀吻上那块皮肤。然后他们就在房间里待满了一下午。由于是对着镜子,丁厌不可避免地要直面镜中的自己,他的手和腿都很漂亮,细细白白,缠着别人宽阔的背脊,缠着精悍劲瘦的腰身,那画面堪称活色生香,可比电影有冲击力多了。然后心跳频率和体温一并升高,令人昏聩的燥热从胸腔和耳后扩散至每一条神经。事后丁厌感慨万千,他也不愧为世间少有的奇葩了……第一次和男朋友()有了感觉和兴致,居然是因为能欣赏自己的艳色。因为过于羞耻怪异,所以他从未把这件事告诉楚瀛。他也从不敢说他对楚瀛的腹肌和完美身材毫无兴趣……每次他都是闭着眼脑补自己被……但楚瀛是何等聪明之人,没多久便觉察出其中的微妙异样,多番尝试得出结论后,对方在卧室的天花板装了一面完整通亮的镜子,方便他更直观地观赏。丁厌一开始是拒绝的,不过后来发现有镜子自己是会更……一点,于是日渐食髓知味地接受了。说回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