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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页(第1页)

又或许他所设想的这些不好的情况还来不及发生,陶娟娟出门散步的时候就会被越来越多的,潜藏在暗处的恶鬼害去性命。孩子甚至来不到这个世界上就会变为鬼胎。宋锦为了不伤害陶娟娟母子选择了魂飞魄散,可即使如此,在这个阴阳颠倒的世界上她们母子也未必就能保证平安顺遂。迟筵借口去上卫生间,暗中咬破了自己左手食指,画了几道平安符交给陶娟娟,让她随身带好。临走的时候拿渗着血的那只手在陶娟娟腹部上方虚拂了一下,拍走了那些黑气,看起来却像是隔空摸了摸孩子一样。他抬起头,弯着眉眼向陶娟娟笑了笑:“你多保重,照顾好自己。小宋一定会平安长大的,成为比大宋还厉害,还能干的人。”陶娟娟笑着把他送出去。离开宋锦家后迟筵却没有直接回家,而是走到附近公园里,找到一个没人的长椅坐下,从背包里拿出一本书,放在膝头开始小心翻看。书已经很破旧了,纸张发软泛黄,中间很多页甚至已经散了,被迟筵小心翼翼地夹在中间。这本书是当年迟筵从迟家带走的三本书中的一本,也是最老旧最深奥的一本,里面记载的术法法阵迟筵大多看不懂,所以翻过一遍之后就一直收着没再看,只在有需要的时候会拿出来翻看翻看找找灵感。但他记得这里面记载着一个术法,可以将邪灵送往彼世。他也依稀记得,施法的代价之一就是施术者自己的生命。迟筵低着头,小心翼翼地翻动搜寻着记忆中的字眼,终于在一页上看到的要找的内容。“……以彼之骨,入此之心……”迟筵喃喃着,露出一个笑容。他还是记错了,书上记载着的是施术者届时必须守着阵眼,来不及逃脱,所以死后会随同邪灵一起进入彼世。这正是他想要的,毕竟这个世界上,他在乎的也就只有那一个人了。哪怕他其实根本不是人。迟筵又细细反复看了几遍施术的条件,默记在心,才把书收好准备打道回府。施术还有许多其他的条件,那些都好满足,只有一点不太好达成,就是所谓的“以彼之骨,入此之心”,是要用邪灵生前的骨没入施术者的心,沾上心头血才行。他的心就在这里,但叶迎之的骨却没那么容易取到。他还记得叶迎之说过他的墓在隐山叶家的禁地里,由早已都不是人的叶家人看守着。坐在返家的公交车上,看着充斥在四周却自发离他远远的魑魅魍魉,迟筵心中突然兴起了一个念头。有一件事一直以来被他忽略了,那些低等的邪物鬼物都怕他,一是怕他周身与生俱来特别是血液中的邪气,二是怕他上大学那年过年时叶迎之送他的小瓷瓶。他从前不觉得,如今想来,按照许瑞当时的话讲,叶迎之那时候已经当上了叶家的家主,也已经死了,就是因为死了才迟迟不敢直接同他见面。那么那个时候已经身故的迎之哥哥会送他什么东西?瓷瓶里又到底装着什么东西,让这些妖魔鬼怪如此畏惧?人死之后,究竟会留下什么东西,值得他隔着千山万水特意寄到他身边,嘱咐他随身携带?想到这里迟筵再也坐不住了,匆匆站了起来,再下一站下了车,打车去了最近的一个工艺品加工店。网上说这家店里可以定制加工各种陶瓷、铜铁等不同材质的工艺品。迟筵走进去,直接找到老板,将自己脖子上一直挂着的小瓷瓶摘下来递过去,问道:“老板,我这个小瓶子,您能尽量不损坏地割开,把里面的东西取出来,再照原样给它复原吗?”小瓷瓶浑然一体,十分圆润,看不出任何拼接的缝隙,可见制作时是下了心思的。老板拿在手里端详了片刻,说可以。迟筵点点头:“您能现在就开始做吗?我就在这里等着。比较急,多给点加急费也没关系。”不算是太复杂的活,老板没犹豫就答应了,迟筵站在一旁紧张地等着,呼吸逐渐变得急促。如果他猜得没错,他想要的东西应该就在里面。最终小瓷瓶被划开了,迟筵没让老板动手,亲自从中取出一个黄色的小布包,把布包拿在手里后又让老板着手把瓷瓶复原。布包里面装着粉末状的东西,外面却绘着许许多多的附灵符咒。迟筵只觉得呼吸一滞。叶迎之所做的比他之前猜想的还要多。他以为叶迎之只是把自己的骨灰寄给他助他辟邪,可事实显然不止于此,那一道道附灵符分明说明叶迎之至少附了一道神魂在自己这抔骨灰之上。他以前以为那些危难关头帮他化解危机逢凶化吉的只是叶迎之施在上面的术法,现在看来,分明是叶迎之时时刻刻关注着他,在他遇到危险的时候就亲自出手来救。迟筵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在傩神庙的那个夜晚。那时候情况那么危机,真正的命悬一线危在旦夕,迎之哥哥为什么反而一直没有出手呢?然后他一下子就愣住了。他想到了一种可能,一种不管怎么想都很能自洽的可能。不是叶迎之被什么事绊住了没有出手,而是他出手了,自己却没能认出她。哪有那样巧的事,那东西明明有改天换日只能,长久寄居在傩神庙中却袖手旁观,偏偏等他去了就决定出手破开何家村的鬼气迷障?也没有什么神魔会那样闲,救他性命,只为讨要一个吻。更不要说那和笔记上记载的功效一模一样的术法,以及能轻易吸走何家村上空鬼气的能力。何家村的鬼气对他而言不值一提,只因为他自身就拥有着比何家村还深重千百倍的鬼气。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坏的人。明知道他不是什么好东西,明明也会生气,却还是会忍不住,更加爱他。叶迎之……在他出神的功夫里,老板已经又将小瓷瓶接好了。细看还是能看出一些瑕疵和缝隙,但粗略一看却和之前没什么不一样。迟筵谢过老板,将小瓷瓶重新戴回到脖子上,同时动手拆开手中小布包的线,道:“还有一件事要麻烦您。劳您帮我打一把匕首,把这些粉末混到里面,我就在这里,看着您做。”他看了店里的样品,一些悬挂摆放在家中的装饰刀剑也可以定做。迟筵给老板多加了些钱:“您帮我顺便开了刃可以吗?我最近诸事不顺,大师指点我在客厅里挂一把匕首辟邪,说是得开刃的才管用。”他当然不是为了辟邪。他挚爱的那位,本就是邪,陪你迟筵把打好的匕首收进背包里,回家了。打好之后他试了试,锋利度还可以,至少够满足他的需要。为了铸这把匕首工艺品店老板拉着迟筵去了近郊经常合作的一家工厂里,等到搞定一切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迟筵直接打车回家,刚进门就闻到了混合着汤汁香气的排骨肉香。迟筵进屋换好衣服出来,餐桌上已经摆着两盘素菜,一盘蒜烧一盘清炒,都是迟筵爱吃的菜。最中间摆着一个淡黄色的砂锅,盖着盖子,但还是有止不住的诱人香气从里面冒出来。另外还有一个大一号的砂锅,迟筵打开盖子一看,里面飘着银耳枸杞,还有梨块,是他昨天点的汤。在外奔波一天,迟筵早就饥肠辘辘了,望着装着排骨的砂锅眼睛都瞪圆了。叶迎之这时候端着一个雪白的瓷盘从厨房走了出来,将瓷盘放到桌子上,看着他的样子弯起了嘴角:“怎么回来这么晚,还馋成这样?”瓷盘里叠放着几张刚出锅的金黄色泛着油光的羊肉馅饼,迟筵把视线从馅饼上移开,说出早已准备好的说辞:“宋锦不在了,我陪娟娟去医院做了复查,一天都在医院里,没吃什么东西。”除了最后一句话,其他都是编的。叶迎之看他真的饿得不行,取来碗筷就招呼他吃饭,在饭桌上又简单问了问陶娟娟和孩子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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