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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3 部分(第2页)

人在黑夜里总会有最隐秘的东西生出,白天看起来鲜艳夺目的红色到了夜晚会变的让人感觉恐怖,世间所有的一切都在无形中发生着变化,但在每一个时代却总会有些人不变的重复的问着人生究竟有什么意义这个问题,我想这或许就是一个寻找的过程吧,最后我们总会找到属于自己的答案,但找到答案之前我们需要的是亲身经历的行动.

很多时候,我会就这个问题而与我的朋友们展开讨论,争辩,我会说出自己的想法,他们会说出他们的观点,我们每个人都在讲话,都在发表意见,气氛总是那么热烈,但朋友们一走,我周身的空气会立刻冷却下来,一切都象是在幻想,我终于知道,在心没有得到归属之前,热闹之后永远是无尽的空虚.

我不知道我的心究竟会落归何处,但在那个年纪,在那个眼眸写满纯真情感的岁月里,一个叫做荨的女孩是我眼里全部的风景.

在很多日子里,我经常问镜中的自己,荨,你是我灵魂的归宿吗?如果是,为什么你不能在每个晚上都出现在我的梦中呢?如果不是,为什么你的一切总是散布在我脑海里的每个角落呢?荨,你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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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你笑着流出了泪"写完了上边这一截,我是第一次听这首老歌,一遍遍的听没有中断,边听边写,有种说不出的滋味.这一段大量引用了小外日记里的原话,没有做过改动,本不打算将它们写出,因为有些沉重.但想了想还是写了,毕竟这是一个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的一段的心路历程.有位朋友曾在给我的信中写过这样的话:"在上帝面前,我们所有人都是孩子,懂得思考的孩子,是生活的强者,他能超越上帝的束缚".写的时候心里有些发堵,但愿朋友们不要有与我同样的心情.)

高考二度开放过后,我对老爸老妈说:"爸,妈,我想要自己的电脑".

老妈很爽快:"好啊,我去给你取钱".

我想了想:"妈,我想用自己的钱买".

老爸更爽快:"好啊,那你去打工".

从这天起,我开始打工,打工给我最多的感触是:人们的生活没有我想象中那么简单容易,这个世界也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美好多姿,很多人一辈子所奋斗的,是很多人一出生就所拥有的,所谓的公平也不过是一种相对的平衡罢了.

现在想想,很多事情若不是亲身而为,我真的是无法体会其中的辛酸,感谢打工,它让我看到这个社会的另一面,虽然我不知道这对我来说有什么意义,但它却让我懂得要去尊重每一位劳动者,买报纸为生的大妈并不比整日养尊处优的千金小姐卑微,开宝马的金领也并不一定比赶驴车的大爷高贵,人活着,心安理得就好.

我重新开了一个帐户,把打工的钱除了留有必须的生活费以外,将其他的都存了起来,终于在大一寒假,我帐户里的钱可以够买电脑了.我看着电脑桌上的电脑,欣喜若狂,显摆了好一阵子.

老张祭日那天,空中又飘起了蒙蒙细雨,我撑起伞,带着一束百合和两罐啤酒再一次来到他的墓前,老张生前喜欢喝啤酒,他喝啤酒时总是如饕餮者面对美味佳肴一般怎么喝也喝不够,他说啤酒的魅力是要喝下肚去用心来体味.他喝啤酒时总会为我倒上一小杯,从他那里我学会了应该如何去喝啤酒,那是一种大口饮大口咽的爽快.

远远的,我看到他的碑前已经放有一束玫瑰,红色的,看着娇艳欲滴的花儿,我笑了.

每年他祭日这天,我总能看到一束玫瑰,我从没见过送玫瑰的人,但我却很肯定那个人是老张的女友.为什么老天总是让相爱的人互相错位,让他们在不同的时间与空间里颠倒鸾凤呢?

我看着玫瑰浅笑着不语,我知道这是他们之间的秘密,那是拥有真爱的恋人们幸福的秘密.微风轻轻地吹着我的头发,惬意的背后是彻底的放松.

<<牡丹亭>>的前言中有这么一句话: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我想老张与他的女友就该是如此的吧,用情至深,超越生死.

我把百合放到玫瑰的旁边,白与红交相辉映,甚至有些扎眼,白色的是友情,红色的是爱情,呵,老张,你有两个红颜知己呢,你一定很开心吧?老张,当将固执转化为执着之后;生命的旅途便不会再孤独再寂寞了,对吗?

我收起雨伞,任细细的雨丝低落到我的脸上,感受着雨的温柔,淋着雨,我想到了荨的微笑,她眼角的笑意总是像明亮的星星在夜空闪烁一般,纯净的让人看不到一点瑕疵.

老张,幸福是什么呢?有人说幸福就是你发现有一个人比你自己更重要的那种感觉,还有人说幸福是你发现你的存在是因为有人需要你的存在,他们说的对吗?

老张,我快要上大学了,我没问父母就自作主张填报了这个学校,他们好象有一点点失望呢,不过你不用担心你的这两个老朋友哦,他们看到我的录取通知书时还是很高兴的,我妈妈还高兴的差点哭出来呢,学校虽然不是很理想,但却可以经常来看你,这样你就不用总是一个人守望了,你一定有也会为我感到高兴吧.

老张,你还记得荨吗?她曾经跟我一起来看过你,我和她已经分开整整一年了呢,我好想她哦,你说她有没有想我呢,如果她有想我,你就帮我带给梦给她吧,你托梦的时候一定要把我打扮的漂亮一点,还有,要让我笑的开心一点哦,呵呵.

我聆听着自己的脉搏,打开啤酒,把其中一罐倒在地上,看着它慢慢的渗入泥土,再拿起另一罐,对着老张的墓碑,轻轻的说:"祝你快乐,祝我幸福,干杯".

大学生活开始了,我换了环境,换了手机号码,换了QQ和邮箱,我希望一切都能重新开始.高中同学除了方宁和顾然,其余的我大都已经不再联系,包括荨.

我依然每天都在想荨,没有停止过,我想思念一个人应该是不由自主时时刻刻的吧,荨也在想我吧?不知道她在国外过的好不好,吃饭对不对胃口,荨,你有没有挑食呢?不许挑食哦,否则我会在梦里打你屁股的.

方宁每过一阵子就会给我邮寄一些漂亮的明信片和一两包上好的茶叶过来,我不晓的她是如何知道我喜欢收集明信片的,我记得我只有对荨说过我有这个爱好,我没去多想什么,只把她每次邮来的明信片都好好保存,顾然送我的生日礼物总是附带一两本专业书,这些书基本都是国外出版的,我问顾然从哪儿买的,顾然只撇嘴说"送你你就拿着,问这么多干吗?是不是我这书你看不上啊?"我白他一眼不再追问,想想也是,人家送你礼物你还追问这东西从哪儿来怎么来也确实不好,于是作罢.

我对大学并不陌生,所以不需要什么过度期.上过大学的人都知道,在大学里不会有人管,不能指望父母的帮助,更不能指望老师对你有多负责,在这儿完全靠自觉,当我看到一批又一批不学无术的毕业生为工作而愁眉不展时,我知道我不能让这四年的光阴浪费掉,我必须学习,必须不断提高我的专业水平,因为我不想被社会淘汰,更不想碌碌无为一辈子.

闲暇之余我会写点东西,大一刚入学,我一时兴起,把写出来的鸡零狗碎投往报社,没想到竟然被发表,看着我那变成铅字的文,我一阵阵的兴奋,从此一发不可收拾,隔三差五的就发表一篇有时候连我自己都看不懂的"大作",我深为中国的文学现状感到悲哀,就我那样的文章竟然能发表,鄙视报社一百遍啊一百遍.发表文章的直接后果是我帮同学写论文的次数多了起来,他们还美其名曰"我们这是给你练笔的机会",我听后想让黄河赶紧决口好把这群没良心的家伙们赶紧给淹了.

大学同学之间的相处少了份热情,多了份冷漠,尤其是对学音乐或美术的人来说,更是如此.这对我是无关紧要的,我的眼里还是只有那几个跟我关系比较好的同学.对其他人,我一概不理.在大学里生活了一年,我都没能认识完整系里的同学,这让顾然惊讶的要死.

有时候我会与顾然一起去体育中心看场球赛,爱看球赛是受我老爸的影响,他看球赛那叫一个声情并茂,高兴了砸沙发愤怒了砸电视,每回在家看球我都不敢跟他坐一块儿,我怕他一激动把我给砸了.

顾然是个铁杆儿球迷,他说起那些球星的名字都一溜一溜的,我不是球迷,但我却爱看球赛,因为它的悬念,因为它与人生的相象.

一场高水平的球赛就像一部气势恢宏悬念丛生的戏剧,每一个瞬间都充满了悬念充满了永恒,你永远不会知道下一次传球会到谁的脚下,永远不会知道下一次的进攻将由谁来发动,谁来组织,谁来助攻,谁来射门,交战双方在留给我们的悬念中拼杀的硝烟四起,乱石穿空,但无论是哪一方,胜利者与失败者都坚强的勇士,因为他们都曾认真的拼搏过.

看球赛时,我会将一切都忘记,我的一双眼睛只围着一个小小的球来转动,我随着球的滚动翻转来感受它给整个世界带来的高潮低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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