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性这么命名,就是为了贴上华夏的标签。
“五郡之地、百余寨子,只为一县?”
桓阶好奇的问道。
蒋琬点点头:“伯绪,你这县令,责任比我这代理日南郡太守的长吏,任务还重啊!
楚中县地域太过辽阔,为此,十余个乡级别的大寨,将设乡长,总领政务,再设乡屯长,总领屯兵乡勇,又设巡捕头,总领执法,又设判官,总领审案、断案、监察!
四个部门,名义上以乡长为主,但对于另外三个部门,只有监督权,提议权,没有管理权。
战时乡屯长有权实行军管,介时,乡屯长总领全乡,同样,军管时,掌权的乡屯长,对于另外三个部门,只有监督权、提议权,而没有管理权。
如此,军政将分离开来,又将司法、执法、行政,分离开来。
详细的规定,一会我再命人拿给你!”
桓阶只觉耳目一新,蒋琬只说了主干,其就已经预测到这套管理方案,带来的巨大好处,情不自禁的拍起了手掌:
“彩!
正所谓寸有所长,尺有所短,全能之才,世间少有。
如此,将分工明确,各展所长,下官仿佛看到了未来,我曹军治下的一片清明!”
军政分离,司法、执法、行政的分离,是后世数千年,总结起来的治国之法,是历史的长流,优胜劣汰,选出来的。
其好处,其超前,其先进,远远不是桓阶、蒋琬两人,想的那么简单。
新的管理方案,前期的阵痛也在所难免,这是跨越时,不适应、不成熟的结果。
但适应之后,初步掌握之后,有着无与伦比的效果,行政办公的效率,军事的灵活性,司法、执法之清明,根本不是时下这县长、太守一把抓能比的,可以说是赤裸裸的碾压汉朝的治国之法。
因此,曹性才会出动麾下的一位“丞相”,一位代理“丞相”,还有新楚县的曹鹰这员嫡系大将。
某种意义上来说,曹性正在尝试着,将人治社会,向法制社会,转变。
等到在汉权旁落之后,曹性正真做了一方军阀,那时将在治下全面推广起来。
见桓阶已经答应,蒋琬对着远方的一个一直关注这里的守卫,挥了挥手:“叫他们过来吧!”
只见,一身道袍的宏德,左右是两位师兄弟,身后还跟了三十位十二三岁的小道士,走了过来,除此之外,还有一队文吏、武官。
一行人对着两人就是弯腰行礼:“见过蒋长吏,桓县寺!”
“这是?”
一队文武,桓阶还算明白,一队道士,又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