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人的记忆力格外脆弱,但对于除自身之外另一个人的印象,总有些牢固的偷不走的。
就像是,把这些纸片似的琐碎玩意儿尽数丢进了一口没有钥匙可供打开的匣子,被年年月月压得很扁。
某一刻,不解其意的风吹过,时间的分水岭在此时消弭。
纸片联翩时,仿若草长莺飞。
那双点着漆黑的眸看过来,也应似旧,盈盈秋水,淡淡春山。
盛愿一霎失神。
想来那月色无边好,也不过一抹亮银。
“说句招笑的,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呢。”牧霄夺娓娓,偏低了首,声音轻若耳语,“还有,你的名字也是我取的,这总该记得吧?”
三两语,七八月,记忆深处的夏末被剖开。
盛愿故意和他较劲似的,“您不说是王维给我取的吗?”
牧霄夺慢条斯理的续上,“我叮嘱你那么多,半个字不听,这句哄小孩儿的话倒记得清楚。早知道那时候,就叫你盛红豆了。”
盛愿在心里咂摸几遍,没想出个所以然,“……为什么给我取这个名字?”
“因为……你小时候写字太丑,舅舅没挑出来几个能看的。”牧霄夺在违背良心和说实话里选择后者,忍不住笑。
盛愿蓦地噎住。
片刻后,他没来由地问:“舅舅,那您也见过我妈妈吗?”
“见过几面。”
话落,秋千椅忽然晃了几晃,盛愿腾地坐起来,“她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牧霄夺不忍扫他的兴,沉吟少顷,依然是只能说句“记不得了”。
彼时,他作为家族继承者,还没有完全脱离祖父的掌控,自然不像堂兄堂姐们活得那般逍遥快活。
他连风靡亚太区的Twins是哪两个人都对不上号,更别提本就半红不紫的洪珠仪。
至今,他对这人的记忆,堪堪停止在见过。
不过,他能在盛愿的眉眼间看出几分洪珠仪的影子,说不上具体哪里像,若是非要说,大概是表情淡淡时的神韵。
比如现在。
盛愿低了眸,轻轻“哦”一声。
“想见她?”这对于牧霄夺来说不费吹灰,随意派几名手下人在香港搜几天的事。
盛愿思虑片刻,却摇摇头,说:“……我去见她,会不会打扰到她的生活?”
“你不要替她决断,也别着急否认,多给自己一段时间想一想。”牧霄夺不急着要他的答案,为他留足了反悔的余地。
“……好。”
半晌无言,牧霄夺忽然提及牧兰两家联姻的事情,“过几天,牧峋的订婚宴要在庄园里办,你不想见他们,就不用见。”
如果不是将婚事公之于众后,必须走个形式,牧家真不想举办什么订婚宴或者婚礼。
奉子成婚这事说出去可不光彩,还不如静悄悄领个证,等待瓜熟蒂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