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到这里,主审法官已经懒得再问检察官是否坚持控告梁永康到底了,直接问检察官:“公诉人,你控告梁永康故意杀害的韩真,对于这部分的控告请继续出示证据!”
检察官努力让自己打起精神,说:“审判长,梁永康的口供就是证据!”
“不管是在侦查阶段梁永康在警方处做的笔录,还是在庭审中,他都承认了韩真确实是他持枪所杀!”
“虽然,梁永康对此进行了辩解称其是因为韩真准备杀他,他出于正当防卫才射杀的韩真,但这只是梁永康的辩解……”
梁永康忍不住直接打断检察官的话,说:“这不是我的辩解,你不信,阿强当时也在,他可以证明,当时是韩真准备掏枪想要杀我先,我才杀的他!”
检察官问:“是!没错!笔录里阿强确实是这么说的!”
“那,请问你和阿强看见韩真掏出枪来了吗?”
梁永康回:“没有,但是他已经去掏了,在那千钧一发之际,我没办法不先开枪!我只能先下手为强杀了韩真!我这是正当防卫!因为如果我不杀他,他就得杀我!”
检察官道:“什么叫做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正如梁永康自己承认的,他都没有看韩真把枪掏出来,梁永康他甚至都没有见到枪,韩真就这么一个准备往兜里掏的一个动作,显然,这个动作不属于不法侵害!”
“那既然都没有不法侵害的发生,梁永康就没有射杀韩真的正当理由,因此,梁永康是故意犯罪!”
检察官再次自信满满的下结论!
当然,有白潇在,检察官一般都威风不过三秒。
这时,白潇问检察官:“公诉人,你主张梁永康是故意犯罪,那么请梁永康的主观故意表现在哪里?”
检察官一下子被白潇的这个问题给噎住了。
检察官开始已读乱回:“梁永康他…他都没有看见韩真掏出枪,他就开枪了,这还不是故意吗?”
白潇问:“那刚刚梁永康是怎么跟你说的,他为什么会开枪?”
检察官回:“他…说他觉得韩真马上就要掏出枪……”
白潇问:“对!审判长,就像公诉人说的,梁永康觉得当时韩真马上就要掏出枪来要杀他,所以,梁永康没有杀人的故意,只有防卫的故意!”
下一秒检察官灵魂深处的那句卧槽又出来了!卧槽!什么叫做就像我说的!那明明是梁永康自己说的!怎么到白潇嘴里就变成我说的了???
检察官正准备措辞解释,但白潇没有给检察官留一点话口,白潇继续说道:
“虽然梁永康射杀韩真是客观事实,但是,梁永康要构成故意杀人罪,必须主观上也要有杀人的故意才行!”
“因为梁永康当下那一刻根本就没有杀害韩真的主观故意,正如梁永康刚刚所说,他是出于防卫的主观意识射出的那一颗子弹!”
“故梁永康的行为不符合故意杀人罪主客观一致的条件,因此,梁永康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他真的发现他不能跟白潇纠缠,实在是太容易在不知不觉中就会被白潇绕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