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括是学校篮球队主力,赛场经常被一群迷妹包围,平时连挤都挤不进去。
我问他能不能带我去。
我很少这么主动。
他很意外,也很开心。
在大家惊讶不屑的眼神中,我被北括手牵着拉到篮球场。
我很细心的带了一瓶水。
在这个同性恋被歧视排挤的年代,像北括大大方方的人少之又少。
我差点就要被他打动了。
如果他不是最先开始欺凌我的人。
他运球技术很好,投篮也是很准,即使在这样厉害的一个篮球队里还是很出众。
当他投中三分球那一刻,球场上为他欢呼一片,他回头看着我。
期待的眼神。
少年的喜欢不刻意隐藏,灼热烫手,他可以为了心爱之人一个回眸而拼尽全力。
更何况是一句夸奖。
我当然会给他。
许多人和我说,朝朝,你不是个女人可惜了,因为你笑的时候,可以别人魂勾走。
夕阳照映在我脸上,带着迷离沉醉的恍惚,我知道这时候笑起来一定很好看。
所以,我笑了。
北括愣神一样,呆呆地站了很久。
最后也痴痴地笑了起来。
直至赛后,北括也没拿走迷妹任何一瓶水,他手中只有我临时在超市花两块钱的买的矿泉水。
大汗淋漓,动作粗鲁,他却在拧开瓶盖的时候意外地小心。
一口下去,大半瓶水没了。
我夸他帅,尤其转场的三分球。
他咧开嘴笑,带着傻气。
想抱我,发觉身上都是汗水,脸色一变,匆匆忙忙在水池里洗了把脸,顺手拿了一条毛巾把身上汗水擦拭一遍。
换上衣的时候,刻意漏出的露出的六块腹肌还让学妹尖叫一声。
然后小心翼翼抱住我,手掌握住我的手。再怎么说我也是个成年的alpha,即使低级,还是符合正常的素质。相比起oga粗壮的手在他手里也显得小只。
“朝朝,我现在是干净的,身上没汗。”
我有轻微洁癖,很久之前,他满头大汗在我身边,我控制不住的嫌弃地往后靠。
他不屑,娘娘腔。
没想到他还记得。
到底是以前,现在每天操我的时候大汗淋漓,舌尖不也舔过汗珠淌着的红晕,唾液交换的一瞬间,他是否想过我无论以前还是现在都在嫌弃恶心他呢。
我顺手轻轻抱住他,目光闪烁。
他的背后,我的眼前。
一个人窥视了很久。
我不过稍稍动情,发红的眼尾望向那个人。
“救救我。”
顾行。
顾行是我上辈子的可遇不可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