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知初很满意。
这份工作就算要加班要出差的,好像也是勉强可以接受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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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七点多的时候,凡哥拿着手机进来喊人了。
&ldo;下班!聚餐了!&rdo;
沈知初已经大致地熟悉了一部分工作,没什么要紧事,便随着大家一起站了起来。
凡落宣布要带他们去撸串。
结果,才走出公司主楼的大门,撸串的队伍突然就壮大了起来。
&ldo;几个选手说也要来,那我先定个十五人的位置吧。&rdo;
沈知初还挺激动的。
她都没见过活的电竞选手呢!
到了那儿,她才发现,定位置还真是定位置,完全就是路边摊撸串,因为凡落打了电话,所以老板给他们用两张塑料桌拼了一下,旁边摆了一圈塑料椅。
凡哥招呼着他们几个坐下,又特地把沈知初放在了中间。
&ldo;一会儿还有两个吃鸡分部的选手,你以后的同事,可以先认识一下……呀,他们来了。&rdo;
沈知初顺着凡哥的声音扭过头去。
夜色里,七八个男生踩着拖鞋,三三两两地走了过来。
个子都不是很高,看起来也没什么特别的,就是那种,路边随处可见的大男孩。
&ldo;不知道你喜不喜欢看比赛,那个白短袖的,和他旁边,他们俩是去年英雄联盟的世界冠军选手。&rdo;
沈知初:&ldo;啊……好厉害。&rdo;
但是真没看出来。
&ldo;反正前头四个都是lol那儿的,后三个,一个是他们的领队,最后俩就是吃鸡那儿的,好像是老板挖来的超级新人,准备替咱们俱乐部拿第一个冠军的。&rdo;
凡哥拍了拍沈知初的肩膀,抬高了声音,&ldo;快过来快过来。&rdo;
沈知初的视线一路扫过去,最终定格在了最后两个男生身上。
她推翻了自己之前的话。
因为路灯光线、还有距离的原因,沈知初刚刚没能看清楚最后两个人的模样。
其中一个个子不是很高,但是头发弄得挺酷炫的,银绿色,脸也挺清秀,看起来不过十六七岁的模样。
而另外一个……
个高,估摸着得有185以上。
瘦,比例很好,盘条亮顺的。
眼睛漂亮、男生中少有的大双眼皮、鼻梁高、皮肤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