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还没谈妥价钱,邻桌原本与艾米坐在一起的壮汉已跳了起来,“仓啷”一声拔剑,冲过来怒骂:
“敢跟老子抢姑娘,没听说过毒狼大名吗?你眼瞎,还是耳聋?”
常乐眯眼看了看,那人不过1级修士而已,好像还有几个跟班,应该是个地头蛇。
不过“手不沾血”的原则他还记得,只好低头捂脸笑了笑:
“喝多了,喝多了……不能沾血,我走……姑娘让给你……”
他起身东倒西歪地往门口晃,几个姑娘还追上来拉扯,意思是她们钱都收了,生意还没做。
常乐哈哈大笑,回身在姑娘肩上一拍:
“以后我再来找你,你叫艾米,我记住了。”
红发姑娘在远处大喊:
“我才是艾米!”
“哈哈,再见!”
等到独自走入暮色中,常乐脸上的笑容才渐渐消逝,酒醉带来的快乐异常短暂,酒还没醒,悲伤与烦恼就重回心中,被酒精烘托得越发抑郁焦躁。
这时候偏偏有人不解风情,常乐很快就发觉,刚才那个拔剑的大汉悄悄跟着后面,另有几人也提着棍棒匕首。
为了争风吃醋不至于杀人,他们多半是图谋常乐那撒不完的金币。
常乐长叹一声,转入一条暗巷,等那几人跟进来,才回身望着他们:
“你们怎么都这样?我明明不想杀人。”
毒狼气得笑了出来:
“有金币没斗气的家伙,胡吹什么牛?你不想杀人,我想!”
1级修士双手持剑,带着强劲风声斜劈下来。
“突”地一声轻响,常乐左臂已然浮现黑色小盾,将阔剑拦在空中,继而一股神秘力量如电流般从他脊骨窜往四肢,肌肉猛然一紧,全身化作黑电,只一瞬间就重重撞入对方怀中。
正是从角疣猪身上解析的兽魂技,“野蛮冲锋”!
这招不但命中率高,打击力度十足,且可令敌方短暂眩晕。常乐用小盾替代了角疣猪的冲角,效果反而更好。
毒狼闷哼一声,后背撞到石墙上,一时无法动弹。
常乐趁着他眩晕之际,“爆踢”立刻发动,爆炸般的力量准确轰击在对手头部,与后面的石墙共同作用,夹在中间的头颅顿时裂开,就如鸡蛋遭遇铁锤,黏糊糊汁液涂满墙壁。
常乐迅速闪身,以免沾染血迹脑浆,但是自己酒后重心也不稳,跌跌撞撞向后坐倒。
另外几个跟来的毛贼哪敢趁机捡便宜,都惊呼着“毒狼死了!”慌慌张张转身就逃。
这些人实力微弱,常乐酒意上头,懒得一一去追,便从兽魂空间召唤出蓝月,向黑影们一指:
“不留活口!”
蓝月一笑,雪白的牙齿在暗夜里格外醒目:
“是,主人!”
常乐身体晃了晃,靠在了旁边的墙壁上,眼望着蓝月从靴筒里拔出匕首,身形如风般冲出。
继而几道白光闪过,惨叫连连,几秒钟之后,巷口就只剩蓝月独自站立。
常乐这才缓步跟了过去,揉揉眼睛俯身观察,用手指了指一个胸口还在起伏的家伙,嘻嘻笑道:
“他,还活着!”
蓝月的靴子立刻踏在那人胸前,肋骨断裂声随即响起,一道血柱从其口中喷出。
“呵呵,好了。”常乐抬起双手,掌心对着蓝月,“看,看我的手,一点血都没沾上,白白嫩嫩,没有血,哈哈……”
还没笑完,他又弯下腰去哇哇地呕吐,浓烈酒气随风四散。
蓝月默默走来,将常乐扶住:
“主人,到兽魂空间里好好睡一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