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局太小了。
讲的是得了绝症的主角成全自己未婚妻和情敌,并且结局情敌带着怀有身孕的未婚妻来他坟头祭拜的故事。
对了,孩子是癌症主角的。
所以这本书才叫我与春风皆过客。
妈的。
吐了。
略过。
最后,秦御把目光放在了最后一个商品上。
“梦华传媒?”
秦御看了一下。
原来这是一家娱乐公司。
不过这家娱乐公司现在一家小型娱乐公司,资产堪堪过亿。
但它的老板,一个女强人,后面却将其打造成了国内的顶级娱乐公司之一。
然而这家公司现在正面临资金周转不过来的问题。
快要凉凉的边缘了。
老板还在到处拉投资。
“这里的详情说,这个女强人后面把这家公司打造成顶级娱乐公司,年入百亿。”
“倒是可以入手,再说我现在还没有什么能给我生钱的资产。”
“而且……”
秦御忽然想到了殷梦瑶。
很快,秦御蹲坑完毕。
“过来。”
秦御坐在沙发上,对殷梦瑶勾了勾手指。
殷梦瑶连忙过去了,懂事的她自然地坐在秦御的大腿上。
“老公,干嘛呀?”
“喜欢唱歌吗?”
“老公想听我唱什么?”
“问你喜欢唱歌吗?”
“喜欢!”
“跳舞呢?”
“喜欢!”
殷梦瑶毫不犹豫地回答,她其实,更喜欢在舞台上表演,在万众瞩目之下绽放自己的美丽与才华。
“想当明星吗?”
秦御问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