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喘着粗气溜回来,哼哧哼哧说着什么。豆大的汗珠从泥浆色的额头上滚落。
“跟我们走一趟吧。”
白眼人听完汇报眉头一皱,小手一挥叫他们关了门。我被簇拥着上了辆跟他们制服一般黑的轿车。
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一些建筑出现在眼前,跟旧世界没什么两样,至少看起来没什么差别。人也是一样。
这囚笼,我挣脱了吗?镜子里的卧室,再无复返。那门,我心里还在赌着。我在想
‘哼等着吧,那东西是要来找你们的。’
可事实什么都没发生,我就这样一路被他们带到了警察局。听着一些从没见过的人的诉控,和一些完全听不懂的话。
“你,承认吗?”
“承认。”
他在说什么啊。
“有异议吗?”
“没有。”
那个白眼人又皱了皱眉头,莫名其妙。
“对于你被害人你就没有什么要说的?”
“嗯?我该说什么。”
“祈求谅解,并满足他们提出的赔付条件等。”
“祈求谅解,并满足他们提出的赔付条件。”
鬼知道那个白眼人怎么突然就火了,突然站起来大喊着
“你这是什么态度,你不应该表现的委婉点去祈求对方谅解,祈求我们从轻处理吗。‘满足他们提出的赔付条件’这话说得好听,如果对方要求你赔一百万呢,嗯?你有这个能力吗?我”
“那你们是干什么吃的?”
真搞不明白,我反问道
“什么东西啊赔一百万,如果这种要求都能过要你们是干什么吃的?”
白眼人眼珠滴溜溜转了一下还想讲些什么,最后无奈沉默着。
我真搞不懂他在生气什么。
最后签那一纸诉状我才匆匆瞟过一眼,原来我被指控偷窃某位女士晾在天台的连衣裙,理由是当天必经之路的监控除了我没有拍到别人。价值三十九块九,要求赔付一百元。
这点事啊。
纸上是这么写着,警察也是这么说的。临了最后来的又是个地中海中年男人。
“一百元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