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很小的时候,顾迷就想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都说家不是房子来定义的,但对于顾迷来说,一本写着自己名字的房产证,哪怕就是一个草窝,她也能有动力把它收拾成最干净温馨的那个草窝。
后来顾迷结婚了。
她以为当她抱着一心一意好好过日子的想法,就会得到同等的回报。
她以为她把婆家人当爹妈,人家就会把她当女儿。
无知总是会被教育的。
婚房是一套小跃层,加起来100平米,楼上40平米,楼下60平米。
这是婆家唯一一套房子,是拆了矿上的破院子,换来的棚户区的一处步梯顶层。
公婆在一个风和日丽阳光甚好的上午,带着顾迷去看刚拿到钥匙的毛坯房。
上小二楼的楼梯太窄了,仅能容纳一个人通过。
但是那天的太阳太好太暖,穿过低矮的阁楼窗户照进来的阳光,铺满了卧室的水泥地,那么幸福,那么温暖。
顾迷觉得她有一间卧室就够,更何况楼上居然还多了一间客厅,甚至还有一个小院子。
她觉得这已经太好了。
所以在婆婆轻飘飘的一句“以后这套房子就你们住,我们带着姑娘租房就行”灌入耳朵后,顾迷痛快的驳斥道:“不用,房子这么大,我们住楼上就好,楼下正好两个卧室,你们和妹妹一人一间,咱们五口人刚刚好。”
婆婆听到顾迷如此懂事,再也不提一句租房的话。
好多次回想起这一天,顾迷都觉得自己是不是幻听了?
人家公婆压根就没有提过出去租房住这样的话?
要不然为啥他们一点都没有客居的姿态,满满的都是主人翁的不容置疑?
从装修的说一不二,到小夫妻吵架时公公脱口而出的那句:“你滚,这是老子的家!”
再到明明整套房子就一个卫生间,顾迷多次提议给卫生间安一个插销,却被婆婆理直气壮的一句:“都是一家人,上厕所插什么门?安插销把墙体也破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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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桩件件,都在提醒顾迷:这不是你家,人家那四口人才是一家人,你就是彻头彻尾的外人。
生了孩子后因为是个女孩儿,所以每次夫妻吵架的时候前夫都会冲顾迷嚷嚷:“你滚!带着孩子回你家去!”
后来顾迷滚了。
带着孩子滚的。
净身出户带着自己名下债务,没有抚养费滚的。
拿到离婚证的那天,顾迷请了她在那个离娘家几百公里的小城10年,交下的为数不多的几个好友,开怀痛饮,大宴宾客。
朋友们都祝贺她:终于解脱了!
这是第二次,顾迷以为的家,不是她的家。
离婚后,顾迷带着顾一一回到了晋省省会城市龙城。
一离开那个她曾经义无反顾单向奔赴的地方,顾迷就把女儿的姓改随了她。
夫家的姓氏太小气。
怀孕的时候明明说好的,孩子起名字的时候要把顾迷的姓,加进孩子的名字里的。
孩子生下后前夫一句“哪有孩子的名字里加女人姓的这种做法”,就不容置疑的拒绝了顾迷给孩子起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