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我的遭遇,他们为我鸣不平。
“草,这他妈啥狗小穴人啊,你岁就被他霍霍了,他他妈还干出这种禽兽的事儿,别他妈让姐碰见,碰见了我替你挠死他!对,还有那个贱小穴!”
脾气暴躁的小胖攥着拳头咬牙切齿的说。
“哎呀,过去就过去吧,既然他找了别人,现在说啥也没用,就算他回来找你咱也不稀罕,你得好好的,让他看到离开他你比以前幸福!”
大胖性格憨厚,她瞪了小胖一眼,拉着我的手劝慰我,像一个大姐姐。
“对,大胖说的有道理,咱找一个比他强百倍的气死他,姐是过来人,姐告诉你,解决失恋的最好办法就是再恋爱,等明天姐给你找个好的!”
小胖装作经验丰富的样子,现在想想当时几个小屁孩说的话简直是名言真理,冥冥中自有天意,岁,我真的迎来了人生的第二次恋爱。
幸福就是来的这么突然,在一次吃饭的时候,偶然的机会,通过朋友介绍我认识了峰。
峰,当年,比我整整大了岁,他瘦瘦的,头很长,留着当时最流行的三七分,瘦瘦的脸庞高高的颧骨,与谢霆锋有几分神似。
峰自己开了一家手机店,是个小老板,效益还不错,所以当时相比我们这些打工仔要阔气得多了。
认识他之后,我们的饮食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因为隔三差五峰就开着他那白色的羚羊车接上大胖小胖还有我,请我们吃饭。我们也乐得实惠,欣欣赴约。
每次吃饭峰对我都特殊的照顾,我们三个都能看出来,峰的性格其实蛮内向、蛮孤僻的,或者说有些执拗,所以他不说,也没人想捅破这层窗户纸。
背地里,小胖不无嫉妒的打趣我。
“这小子对你挺好啊,还有钱有车,咱们大小姐总算找个好人了!”
“你滚吧,他的岁数快赶上我爸了,我才不要,你要给你了!”
说着我们三个嬉闹成一团。
在以纯的这段日子,我跟大小胖学了很多本领,最重要的一个就是化妆了,按理说还是学生的我是不可以化妆的,可毕竟我没在校园里,也勉强算走上社会了,更重要的是老板娘那长长的睫毛、红红的嘴唇、纤细的眉毛让我神往啊……我慢慢的习惯了化妆,我喜欢把眼线画的很夸张,眼角尖尖的翘起,我感觉那样很性感妩媚,最主要老板娘也那样画。
我用自己第一次赚来的工资买了一件短裙、西服和人生的第一双高跟鞋,也都是按老板娘的样式买的,那时候,老板娘简直就成为我的偶像,连走路我都刻意学着她的动作。
这天中午休息,小胖跟未婚夫约会去了,大胖也不知道跑哪去了,在店里呆的无聊,我换上新买的衣服,镜子里立刻变了一个人,那个幼稚气十足的学生不见了,仿佛在镜子里看到了老板娘的影子。
想必所有女孩都记得第一次穿高跟鞋的喜悦,我在店里踱步,刻意模仿着老板娘的动作,故意增加自己屁股的扭动幅度,感觉脸上越来越烫。
不知当时我是不是高兴的过了头,我竟然忘记了一个人看店,走着走着走上了街,我感觉过路的人都在看我,心跳加、脸上烫,那种欣喜又胆怯的感觉让我感觉很爽。
我也没有心思看路,不知不觉间我就走到了步行头的一家手机店,我看向玻璃门里,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是峰。峰显然也看到了我,推开门就走了过来。
“呦,真是女大十八变啊,我都没认出来,太好看了”
峰看着我的装扮眼前一亮,有些吃惊。
“切,看什么,没见过啊,路过你家门口也不让人进去坐坐!”
我们彼此已经很熟了,也没什么寒暄的,另外第一次穿高跟鞋走了这么远,我感觉脚要断了,真想找个地方坐一会。
峰把我让进店里,给我倒了杯水。我第一次来他的店,店面不大,窄窄的,但是很深,向里看去被一块白色胶合板挡住,里面应该是库房吧。
我一屁股坐在沙上,脚上的疼痛袭来,又不好意思在他面前拖鞋,我就微微抬起脚活动脚踝。
峰很细心,觉察到我脚上的痛苦,想也没想就蹲在我面前抬起我的脚放在他半蹲的膝盖上,脱下了我淡红色的高跟鞋。
我被他突如其来的举动震呆了,后来我问他当时是怎么想的,他说当时什么也没想,就是有一种冲动,想看看我的脚。
被高跟鞋勒出红印的小脚摆在他面前,那时我的脚还没有现在这些穿高跟鞋磨出的茧子,小巧玲珑、粉嫩红润。
峰抓着我的小脚仔细的端详着,揉捏高跟鞋卡红的位置。
面对这个比我大岁的成年人,其实我内心还是有些抵触的,当他温暖的手触摸到我的脚时,身体微微震了一下。
当时房间里特别静,我仿佛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和峰的喘息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