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好再带你去吃。
寥寥七字既是解释,又是妥协。
沈先生说到做到,从未如此大方破过规矩。
为什么呢?
小傻子抿唇看他,如蜻蜓点水。
他看回来,只见她忽然戴起卫衣帽子,两只手拽紧抽绳拉呀拉。直把帽沿绷得紧紧,接近盖住眼睛,终于心满意足地停下手,朝热腾腾的蛋汤呼呼吹气。
傻呆呆的。
不知道她那病了的脑袋瓜子里想什么。
嘴边噙起细碎的笑意,沈琛垂眼抿粥,姿态周正而漂亮。
不过说来某人今天也很有吃相,食不言,没有叽叽喳喳语不休。一顿早餐因此获得破天荒的安静,连偶尔碗筷交碰的叮咚声,都被衬得格外清脆响亮。
随后送小孩去节目组,路上依旧没有对话。
只有断断续续的哼歌声,有调没有词。
她好像因为蛋汤高兴了些,无所事事地对准窗户哈欠,白嫩手指头写过擦,擦过写:
沈音之
阿音、肉
猫猫、二狗子
林朝雾、周笙
卡、花、粉丝
看似杂乱无章的生活名词记录。
沈琛从头看到尾,确定没有他的名字出现。
“到了。”
外头雨沙沙,周笙下车打伞。
沈音之接过他递来的粉红色的伞,眼睛亮了一瞬。
“我喜欢这个。”
“谢谢周笙,周笙再见。”
她高高兴兴要走,沈琛骤然意识到不对劲。
“等等。”
沈音之的脚踏出去,身体被迫留在原地,回头看他:“?”
“我呢?”
她歪头:“?”
沈琛笔直盯着她茫然的眼睛,好似一路划过皮肉看到心里去。慢条斯理地问:“只和周笙再见,不和我?”
哦,原来就为这事啊。
沈音之随意地挥挥手:“再见,沈先生再见。”
然后毫不犹豫走进雨幕,正常人避水走,她与众不同,偏要乐此不疲地踩水洼边边。以脚尖踩出纷飞的水花,同时双手转动伞柄,自娱自乐沉浸其中。
明明直径三分钟的路程,硬生生被她花十多分钟走出大大的s形路线。最后一步两个迈上台阶,身影消失在玻璃门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