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阿狗就是个外人。
他是被谭老四捡回来的孤儿。
谭老四是个屠夫。
有一次外出做买卖的时候在路旁捡了被人遗弃的婴孩回来养。
阿狗本不叫阿狗。
阿狗本来是没有名字的。
名字是谭老四起的,觉得好养活。
这一晃就过了七年。
阿狗一点都不喜欢这里。
虽然谭老四养了阿狗七年。
可阿狗与他之间半分感情都没有。
谭老四真的是把阿狗当成狗来养着的。
从小就让他干劈柴,挑水,做饭的杂活。只要一有不顺心就拳脚相加,有时气急了更是拿藤条鞭打。
这次,阿狗把谭老四的牛给放丢了。
谭老四简直是气疯了。
于是一顿鞭打自是少不了的。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走着走着,忽传来一阵书读声。
阿狗抬头一看。
眼前是一座用竹子搭成的屋子,顶上铺着稻草。
原来不知不觉已走到了村里的书塾。
阿狗没有读过书,半个字也不识。
但他闲暇的时候就喜欢待在书塾门外听孩童们念书。
阿狗自是听不懂里面的人在念什么。
但他就是喜欢这里。
这里至少没有打骂声。
阿狗找了块靠近门口的大石头坐了下来。
他每次都坐这。
身上的伤口火辣辣的烫,在日头的照射下就愈痛了。
可小小年纪的阿狗竟硬生生的忍住了,连一句也没有叫唤。
或者说他已经习惯了。
每次被谭阿四打完,他都会来这里。
这朗朗的读书声似就是阿狗的伤药。
他不敢走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