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爸下次知道了。你在家待着吧,我和小风马上就到家了。”
“什么?不是,你们怎么会在一起?”我一脚踹到墙上,惊讶地问道。
“今天请伯伯帮了大忙,当然要送伯伯回家。”
我重新靠在床上,叹道:“原来是这样,那你们还有多久到?”
“大概五分钟吧。”
我去,这点时间换衣服都不够!我急忙道:“那先挂了,我们待会儿见!”
“等等!”小风喊道,然后压低声音,说:“你刚刚说的事,我也想对你做。”
我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老脸一红,真有种被丘比特射中心脏的感觉。
后面的下次说。
经过这件事后,我发现一个道理,恋爱还是要主动点,不然怎么知道小风那么喜欢我呢?
成长的代价(标题与正文无关)
(接着上次的说,不设分割线了)
为了以焕然一新的姿态站在小风面前,我匆忙换上了红色西装,还用我爸的发蜡把头发弄齐整了,等我准备下楼迎接小风时,突然想起来忘了买皮鞋!
总不能用拖鞋或球鞋配西装吧?
我当机立断,偷摸摸跑到我爸妈的房间,穿上了我爸的老干部专用黄棕色牛皮皮鞋。
我爸的脚比我大两个码,我穿他的鞋走路有点飘,下楼还得扶着扶梯,生怕脚动了,鞋子还留在原地。慢悠悠地走到一楼时,正巧门开了,我爸和小风走了进来。
小风依旧穿着那件深蓝色西装,梳着背头,不过他外面套了一件黑色的羽绒服,看我时一双杏眼笑得弯弯的,让他看起来格外可爱。
我突然有些不好意思,说:“你来啦?”
“你怎么这副打扮?”
我挺了挺胸说:“怎么样,看起来跟你很配吧?”
小风噗嗤一笑,回头跟我爸说:“伯伯,今天拜托您的事,想必我们公司的刘副总已经说清楚了。我有点事跟骏说,先带他走了。”
“哦,好,你们去吧。”
小风小跑过来,拉着我的手往楼上走。我一踉跄,一只鞋掉了。小风疑惑地看我,我只觉得气血上涌,脸红得厉害,偏偏我爸还在后面喊道:“小骏,你这鞋是我的吧?”
我顿时有些难为情,回头冲我爸叫道:“我忘了买皮鞋,借您的穿穿,等会儿还给您。”
说完,任由小风拉我往上走,熟门熟路地来到我的房间。
一关上门,小风就把我推到墙上,不由分说地踮起脚亲吻我。小风的嘴唇有些冰凉,含住我的嘴唇时,就像在帮我的嘴唇做柔软的冰敷。温柔纯粹得像是冬天卧室里26摄氏度的暖风,吹在身上不热不燥,温度刚刚好,让我有种被当成小公举呵护的感觉。
这还是他第一次做进攻的那一方,我觉得既新奇又舒服,便拥着他的腰,把他往上提了提,由他掌控这次的亲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