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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页(第1页)

可任何做皇帝的,恐怕都不想自己的百姓顾念前朝,所以,此项祭祀却是只有皇室内部的成员参加,其它人等却并未做要求。皇帝和太子事务烦忙,却不能因此而荒废了国事,所以,他们每日早朝和处理政事都是正常进行,只是每日饭食少了荤腥,每晚念经诵佛一个时辰,之中绝了丝竹音乐而已。为先皇祭祀的斋戒沐浴,我等无品级美人自是没有资格参加的,可江紫初却是自备了香炉木鱼,一样吃斋念佛,她之所为,传遍王府,自是获得无数赞赏,如此一来,府内美人群起而效仿,一时间王府青菜豆腐告急,猪鱼之肉尽臭,暴缅天物之极。这一日,我将前几日从菊夫人那里讨来的刀板香叫人在小厨房蒸了,温了一壶色泽如玉的琥珀酒,叫莺儿取来从西疆艺人手里买回的马头琴,拨了拨弦,却被莺儿拦住了:“主子,不成,这几日府内不能动丝弦。”我只得将马头琴放下了,夹了一筷子刀板香入嘴,引得莺儿满脸的不赞同之色:“主子,府内人多口杂,传到王爷那里,便不好了。”我惆怅地道:“王爷可有好久没进这院子了吧?”她眼有疑惑,看来对我心情不好就以肥肉疗之很不理解:“主子,您也得加紧些才行,如王爷大婚之后,可就更难了。”吃了两块肉,太过油腻,感觉胃酸直往上冒,叹了一口气,心想身体状况到底不如以前了,以前有内力在体内巡环流动,吃多少东西下去,都会马上消化了,如今却是吃什么都不能太多,要不然身体就唱会反调。吃下不东西,便顺手又拿起那马头琴用手指一拔,低沉暗哑的声音如低咽一般随着琴弦的颤动在屋内缓鸣,自是吓了莺儿一跳,回头用不赞同的目光望了我一眼,见我拨了一弦之后,又没了动静,便没有开口劝说,只是为我将酒杯满上。琥珀玉甜中带酸,从喉咙滑入腹中,甜润如玉,自是没有烧刀子吞入腹中犹如烈火燃腹,可这酒后劲绵长,略饮了几口,便感觉有些昏昏然了,莺儿想是见惯了府内美人借酒消愁,也不劝说,只叫媚月去厨房备一些八仙汤来。喝了酒,便有些胆大妄为了,趁她一转背,我又将那马头琴拿起,左手齐弹,一连串音从手指之间溢出,吓得她花容失色,却不敢上来抢夺,只道:“主子……”我抬头望了她身后,却见门口立了一人,青紫长袍,冷冷的神情,却正是夏侯商,我吓了一跳,站起身来:“王爷,您来了?”我这一声叫,莺儿被吓得略白的脸更加白,腿一软,就跪下了,我也随之跪下,手里的马头琴随之便跌了落地,琴弦颤动,发出嗡嗡之声。“起吧……这个,是马头琴?”他面无表情,淡淡地道。莺儿很知机,忙将马头琴从地上拾起,递到了夏侯商的面前,他一手接过,手指轻轻抚了抚琴弦,弦在玉制斑指划过,引得阵阵和鸣之声。“妾身前些日子外出购买连缀丝线,经过长乐坊,见了这件乐器,以前在家乡之时,妾身可是常听的,便买了回来,以求一乐,未曾想惊扰了王爷。”他嘴角露出了浅笑,只道:“是吗?”这番话,他自然不信的,不过以为这是我让他注意自己的手段,无非就是君辗玉而已,处心积虑地弄了个马头琴来,不也因为君辗玉闲暇之余喜同将士们舞剑相击,喜欢此等苍凉空旷的伴奏?其实我是有这样想法的,可还没开始行动呢,所以今天才又喝酒又吃肉的。他垂头望了一眼桌上,莺儿的脸就更白了:桌上的金黄的烤肉上一滴肥油滴在洁白的瓷盘上,同放在一边的青菜相映成趣。他眼有奇异之色,恐是想着你不知本王此时会来吧,没时间假扮了,所以才吃肉又喝酒的?不知道为什么,我心底的不安又涌了上来,可等我朝他望的时候,他的目光却转开了,只道:“陪本王出去一趟。”(点击和推荐很高,收藏少啊!,也不知道有几个人看了,没票的,收藏一下,不过份吧?投张评价票也不过份吧?)人其实很贱我没出声答应,只愕然地抬起头:“可王爷斋戒之期未过……”他一甩袖子,向门口走去:“这倒是奇了,花美人倒顾及起这点来。”我只好跟了他向门口走,莺儿在后头跟着,他却回头道:“不必跟着你家主子……”又朝我上下打量一番,“换身衣服吧!”没等我开声,早有他身边的近侍拿了个包裹给我,我只得接过了,回房打开一看,却原来是一身极平常的细斜纹绵布裙衫,一双青布圆口鞋,看起来是普通妇孺日常穿的,我抬头望他,这才瞧清楚他身上的衣服也是较普通的青紫长袍,头上更除却了束发玉冠,以束布相系,如普通的富家子弟,我只得重入房内,换下了身上的笼雾轻纱,除掉头上掐丝镶玉的钗环,把包袱里的衣服和鞋子换上,莺儿不待我吩咐,就为我梳了一个普通的妇人圆髻,打扮整齐出来,早有马车在院子里等着了,车上没有家族记号,连车帘都有些残破,显见是花了功夫从街上请了来的。驾车了是我从未见过的两名年轻人,衣着普通,见我们出来,弯腰行礼之后并无其它话,赶车驾辕与一般车夫无异,但我知道,夏侯商身边,怎么会有普通之人?也不知这两人是八骏里的哪两位?作为娇弱柔美的花凝昔,自是温柔和顺的,所以,他上车之后一言不发地坐了下来,我便静悄悄地在他身边坐了。计算起来,我从来没有和他单独在一起离得这么近过,每一次见面,至少都有三两个侍婢,要不一大堆妻妾同行,以前,倒是有过的,但那个时候,怎么能相同?那个时候,彼此之间只是上下属的关系而已。所以,在马车摇晃之中,他的衣衫若有若无地轻触我的,两相磨擦,让我感觉到莫名的紧张,又有些懊恼。“不知王爷要带妾身去哪里?”其实也就是没话找话说,带都带了,到了目地地自然知道去哪里了,更何况既使他不说,我也能猜到他带我去哪。如果不出意外,他带我去的,应该正是和小七谋划了许久想让他去的地方。那些特意让他听到的消息,想必已传进他的耳内了吧?身毒商团,当年曾横跨西疆,带来西域各国的奇珍异宝,也将中原的物品转手西域,其中,就包括君家所获的朝廷赏赐,在当时,那些失踪的赏赐却也是君家将藐视皇家的证据之一,虽然过了多年,身毒商团已然人事全非,可是,当年接洽的人如果再现,他会不会前去探个究竟?更何况,那个商团会有君辗玉的影子,马提琴,健舞,美酒,都是他之所爱。所以,他一定会去。且会亲自前去。他果然没答我的话,只道:“你脸上脂粉太多了。”递了方锦帕过来,示意我将脸抹上一抹。平日里在王府,自然得和一众美人争奇斗艳的,我虽不爱脂粉,却也只能随了大流,其实王府的脂粉,自是好的,擦在脸上薄而轻,服贴之极,擦了跟没擦一样,我出府之时走得匆忙,衣服首饰全摘了,脸上倒没有办法顾及到。可这有什么大不了的?我一边在腹内咕哝着,一边接过了手帕,想胡乱擦上一擦便算了,可他侧了脸,皱着眉望着我,我只得认真起来,从上至下缓缓地擦拭下去,有人监视下做的事自是认真仔细的,一翻擦拭下来,锦帕上染满了浅黄的脂粉,可他仿佛不太满意,道:“还是太艳了,惹人注意。”于是夺过了我手里的锦帕,皱了眉头,在我脸上擦了起来,他手掌宽大,掌中有茧,是常年拿剑的手,原以为他不会做这么细致的活儿的,擦在脸上肯定生疼生疼,却想不到,却是轻柔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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