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听得无限凉意。
再回头的时候,她们已经上车走了。
从那天开始,我立意不听梅超群的电话。
他大概是知道梅太太与我接触过、想尽办法同我解释。
我跟他写封信,最后几段说不关梅太太的事:“——自问没法接受你的好意,性格控制命运,我的命运注定要在写字楼里渡过馀生,自力更生。目前还不想结婚,到三十五岁或许会得考虑,到时身边有点节蓄,挑个志同道合的男人结婚,也不必理他赚不赚得了。”
我从来没有对人道么真诚过。
隔了很久他没有回音,我只道他追别人去了。
在写字楼依然故我,日子过得快,月底发薪就慢,我真怀疑到三十五岁是否会有节蓄。
(长叹)
一日下班到家,又看见梅家的司机。
我说:“阿江,又是你?”
“古小姐,是梅先生叫我来的。”他说。
“啊?他人呢?”
“他在纽约。”
“太太精神好得多了。”看来连司机也有点安慰。
“那你来做什么?”
他傻气的说,“先生叫我送东西来。”
“送什么?”
他把一只信封交我手中。
“谢谢你。”
“太太也有东西交给你。”
“什么?”
“先生不知道太太有东西交给你,太太也不知道先生有东西交给你,但是他们两个人都有东西给你。”
司机又拿出一个信封。
我接过。
两个人都有礼物给我,什么意思?
我先拆开梅太太的礼物,是一只胸口针。古董式样,漂亮得不得了,正是我时常想要的,开心得我吹声口哨。她的一张便条说:“虽然不是你,也会是其他人!但谢谢你离开他。”
我名正言顺的把别针扣在外套上。
再拆开梅超群的信,这家伙,他老婆比他阔气得多,他什么都没有送我,只说:“谢谢你曾给我火花。”
这人。
我笑。叫自己熄了贪念。
后来,隔了很久,天气已经很热了,我才知道梅氏夫妇搬到纽约去住,不再回香港。
我在偶然的机会见过梅小姐一次。她对我很客气,向我点点头,并没有装不认识我。
而我,老样子过日子。
有时候同莉莉去逛街,有时候耽家中,很多散约,仍没有火花。
别人成为我的火花,好过我成为人家的火花。继父母亲告诉我,她要再婚的时候,我高兴得跳起来。
她正在“尴尬”年龄,四十二岁,说老不老,说年轻,当然也不能够。她看上去成熟,优雅,除了笑起来时眼角有几条皱纹之外,一点也不像中年人,身裁尤其保养得无瑕可击,这样的女人,无论她是我的母亲或否,都应该有第二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