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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五畜为益(第1页)

中国古代帝王的饮食生活,并非单一依靠谷类食物,肉类食物在帝王饮食生活中占有较大的比重,正如恩格斯在《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中所说的:“如果不吃肉,人是不会发展到这个地步的。”

那么,中国古代御膳中究竟是以何种肉食为主呢?《黄帝内经·素问·脏气法时论》中有“五畜为益”之说,这五畜是指哪五畜呢?一般认为,这五畜为牛、羊、豕(猪)、鸡、犬。如果再加上马,就称之为六畜。我国驯养这六畜的历史是相当早的,传说“黄帝……淳化鸟、兽、虫、蛾”(《史记·五帝本纪》。)考古发掘也表明,从我国史前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到商代青铜文化来临之前,我国农业经济里的畜养业已经有了牢固的基础。人类文明生活中饲养的几种主要家畜,大都已经普遍饲养,供王室享用。

肉食是古代宫廷御膳的主体,古代帝王的肉食以牛、羊、猪肉为主,其中又以牛最为珍贵。

在殷商时,牛就成为王室举行隆重祭祀时用的牺牲,供神享用。事实上,牛作为王室牺牲的历史很悠久,所谓“伏羲氏教民养六畜,以充牺牲”的传说,曾被认为是我国进入原始畜牧业的标志。《史记·五帝本纪》认为尧时就“用特牛礼”,即选用牡牛作为祭品。

在商代的甲骨文中,关于牛的记载,最多的就是指王室用于祭祀的牺牲,有的每次达三四百头,比用羊和猪充牺牲的数量多。牛作为祭祀的牺牲品,其实还是被人当作肉食。《尚书·微子》就指出:“今殷民乃攘窃神祇之牺牲用。”可见,殷人已在暗自分享祭祀用的牛肉了。

殷商王室用牛肉的量很大,郭宝钧在《中国青铜时代》中指出:“殷代祀典,卯牛用羊的卜辞多至不可胜数,用牲少者数十,多者数百,在埋葬遗迹中,我们也确曾于小屯c区房基旁发现祭牲数百,这些兽类,骨架齐全,可知当日是全骨肉掩埋的。以此推证,当日纣王之‘悬肉为林’,积肉为圃的奢麋(《韩非子·喻老》)并非必无之事。这时贵族们食肉,自不虑缺乏,所以肉祭或数十人共肉食的大鼎,如司母戊鼎、牛鼎、鹿鼎等即适应需要而制。”这反映出商代的畜牧业是很繁盛的,王室成员食肉,主要取之于牛,以牛肉为肉中上品。

在西周,牛在六畜中是最贵重的一种,在周代王室的享宴和祭祀中,用牛的数量比商代有所减少。如周成王于洛邑王城告成之祭,对周文王只献上一只骍牛,对周武王也是只献上一只骍牛,这比之商代祭祀所用的祭肉,减色实多。到春秋战国时,物质生活虽然有了发展,但王室大量用牛作祭祀的现象也不多见,用三百条牛作祭祀的在文献中仅一见,这就是《史记·秦本纪》中所说:“秦德公……用三百牢于鄜畤,作伏祠。”

我国古代礼制规定,太牢是国君最隆重的宴会和祭礼,所谓太牢是三牲齐备,即牛、羊、猪三种牺牲俱全,牺牲二字皆从牛,可见古代珍贵的食物是以牛作为标志的。没有牛的即称少牢,《礼记,王制》指出:“天子社稷皆太牢,诸侯社稷皆少牢,大夫、士宗庙之祭,有田则祭,无田则荐。”《国语·楚语》中也有类似的论述,其中说:“其祭典有之曰:国君有牛享,大夫有羊馈,士有豚犬之奠,庶人有鱼炙之荐,笾豆脯醢,则上下共之。”即是说,牛是国君的祭品,羊是大夫的祭品,猪是士以下官员的祭品。

西周时,还规定有哪个阶级和阶层的人们才有权利享受吃牛肉、羊肉、猪肉的制度。如《礼制·王制》中说:“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虽然这种规定并没有严格施行,但它表明在法律上牛肉只能为王室成员所食用。

以农为立国之本的古代中国,养牛从来为历代王朝所重视。在周代,朝廷就设有专门向王室供应肉牛的官员,即牛人。他的职掌为:“掌养国之公牛,以待国之政令。凡祭祀,供其享牛、求牛,以授职人而刍之。凡宾客之事,供其牢礼积膳之牛;飨食、宾射,供其膳羞之牛;军事,供其犒牛;丧事,供其奠牛”(《周礼·地官·牛人》)。这就是说,牛人掌理畜养国家的公有牛只,供给王室的需要。王室凡有祭祀,供给享牛、求牛。招待宾客和帝王与诸侯宴会时,都要供给御膳所需的牛。有军事战争之事,供给犒劳将士的牛只。有丧祭,供给祭奠所需的牛只。

周代王室中的“牛人”对后世出现的皇家养牛管理机构有较大的影响,从秦汉以来的二千多年中,凡属皇室所需的肉类,无论是大小宴会所需,或是供应皇室祭祀的牺牲,均归九卿中的光禄和太常二卿分别直接管理。到隋唐时,太常寺的廪牺署,以至宋朝光禄寺的牛羊司,都是这样发展起来的。这些设置主要是为皇室管理肉类的消费,把生产出来、经过挑选的肉畜献给他们去享受。

羊肉也是帝王御膳中少不了的品种,因为在中国古代,羊是吉祥如意的象征。《说文解字》释“善”为“祥”也。羊肉甘美,所以《说文解字》释“美”为“甘也,从羊从大,在六畜中主给膳也。”《礼记·月令》中说:“孟春之月……天子食麦与羊。”可见,羊肉也是天子喜食的品种。

周代也还设有“羊人”一职,《周礼·夏官》说:“羊人,掌羊牲。凡祭祀,饰羔。祭祀,割羊牲,登其首。凡祈珥,供其羊牲。宾客,供其法羊。”这就是说,“羊人”是为王室管理羊牲的,凡是招待宾客和祭祀时,都由“羊人”向王室提供羊牲。

烹羊炮羔,是古代宫廷御膳中的常见珍肴。古代宫廷御膳中的羊肴,品目繁多,据《周礼》等书记载,西周“八珍”之一就有“炮羊”,北魏贾思勰的《齐民要术》中载有十四种著名羊肉菜肴,品名有:脯炙(烤羊肉)、肝炙(烤羊肝)、羊盘肠(洋灌肠)、豉丸炙(煎丸子)、五味脯(五香腊羊肉)、羊蹄臛(煨羊蹄)、胡炮肉(烤羊灌肠)、蒸羊(清蒸羊肉)、筒炙羊(竹筒烤羊)、羊肉酱、羊节解等。

在宋代宫廷御膳中,羊肉占有重要的地位。若以肉食而言,则以羊肉为最主要的食品,而且,从宫廷到民间,无不以食羊肉为美事。宫廷御膳的肉食品,几乎全用羊肉,而从不用猪肉。这不但是习惯,而且上升到作为宋朝“祖宗家法”之一的高度。如《后山谈从》所言:“御厨不登彘(猪)肉。”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八十记载辅臣吕大防为宋哲宗讲述祖宗家法,其一即“御厨止用羊肉”。所以,为供应皇宫,每年要从陕西等地运来数万只羊。宋仁宗时,宫廷食用量达到最高额,竟日宰羊二百八十只,以此推算一年即十万余只,食用量之大是十分惊人的。

清代时,宫廷食羊之风更为盛行,羊肉的烹制技术也更高超。全羊席就是出现在这时的清宫御膳之中的,它集中国古代羊肴之萃。袁枚《随园食单》称:“全羊法有七十二种,可吃者不过十八、九种而已。此屠龙之技,家厨难学。一盘一碗,虽全是羊肉,而味各不同才好。”显示了清代宫廷御厨烹制羊菜的聪明和才智。

此外,猪、马、狗、鸡等肉类在宫廷御膳中也占有相当的比例,这在本书御膳的制作中可以反映出来。

除此以外,渔猎之物也是宫廷餐桌上不可缺少的内容。先秦的《诗经》中出现的鱼名,有十多种可供食用。成书于西汉的《尔雅》记载了三十多种食用鱼;东汉时期许慎的《说文解字》,鱼名已达到七十多种。鱼类品种不断增多的现象,反映出入们对于鱼已有了比较精细的分类认识,对于食用鱼也越来越讲究,这无疑就丰富了宫廷御膳的内容。

周代朝廷中还设有“渔人”一职,主掌向王室进献饮食中所需的各种鲜鱼、干鱼。另还设有“鳖人”一职,主掌“春献鳖蜃,秋献龟鱼”。从渔人和鳖人的分工中,说明鱼在周王室饮食中是不可缺少的副食。鳖人的职务还告诉我们,早在先秦时,龟、鳖、蚌、蛤都是可以上王室御宴的美味。

事实上,在商代王室中,食龟肉就十分普遍,并把龟甲作为占卜之用。目前,出土的甲片就达十多万,就是佐证,其中的龟肉已先被食用。春秋时期,龟鳖已作为王室的贵重食品,《左传·宣公四年》中记载:“楚人献鼋(大鳖)于郑灵公,公子宋与子家将见,子公之食指动,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尝异味。’及入,宰夫将解鼋,相视而笑。公问之,子家以告。及食大夫鼋,召子公而弗与也。子公怒,染指于鼎,尝之而出。公怒,欲杀子公”。后子公先下手,杀了郑灵公。由分鳖不均,导致王室中父子相杀,其鳖味的珍美及在王室饮食中的地位可想而知。

古代帝王都喜食山珍野味,因而就常行田猎。《礼记·王制》指出:“天子诸侯无事则岁三田(猎),一为干豆(肉晒干后放在豆盘里供祭祀用);二为宾客;三为充君之庖。”可知这些猎物主要是用于饮食的。《周礼·夏官·司马》记载:每年冬季,王府都要举行大规模的田猎,而猎的禽兽分配情况是:大动物首先献给周王,然后才顺次分给各级贵族享用。

《左传·宣公二年》中还记载,晋灵公因御厨烹熊蹯不熟,就杀了御厨。《左传·文公元年》记载:楚国太子商臣杀其父楚成王,而楚成王请求食完熊蹯再死,商臣不听。此外,孟子也说过想吃熊掌的话,可见,这些野味在王室的饮食生活中也是占有一席之地的。

秦汉以降,帝王狩猎的情况有增无减,猎物作为一种美味,其在御膳中的地位日益上升。

总之,肉食在中国古代宫廷御膳中是占主要成分的。仅以1983年在广州发掘的南越王墓为例,其墓中就发现了大量经过烹饪加工的肉畜遗骸,经专家鉴定有:黄牛肉、猪肉、羊肉、鸡肉、禾花雀肉、大黄鱼、广东鲂、龟、鳖、虾、河蚬、青蚶、笋光螺、耳螺、楔形斧蛤等等。南越国仅是西汉初年割据岭南的地方政权,其肉食便已十分丰富了,那么,西汉宫廷御膳的侈华更是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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