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正是李安澜。
原本穿着白色高跟鞋的脚变成了黑色铆钉皮靴。
雪白的大腿上套着克莱因蓝丝袜。
勾丝的裂痕从小腿一直延伸到膝盖,像是刚打完架,格外的惹眼。
白色的绣花旗袍变成了皮热裤加吊带背心。
外面还套着同样嵌满柳钉的大翻领皮夹克。
因为鞋子尺码有点小的原因。
李安澜实在坚持不住了。
踩着椅子,将铆钉皮靴费了好大劲扒了下来。
又直接盘腿坐在了椅子上。
挥了挥手中的香烟,再次开了口,“你就是郑。。。什么玩意来着?”
“哎。。。无所谓了,我就是李安澜,你说你一大老爷们,出门连个火都不带。”
正勋的瞳孔地震了。
要不是李安澜自报家门,他还真没认出来。
李安澜原本将秀发盘了起来。
但此时却戴着红色的假发。
大大的眼睛周围涂着骇人的绿色眼影。
嘴唇还被涂成了黑色。
精通六国语言的郑勋想破脑袋。
都想不出要用什么词来形容李安澜现在的模样。
和照片里的差距实在太大了。
还当着他的面扣着脚丫子。
要是不是被惊的头皮发麻腿脚有点不听使唤,郑勋早就跑了。
又隐约看见李安澜半露的锁骨上,露出一截小猪佩奇的纹身。
郑勋连话都不会说了。
“你倒是说话啊!”
李安澜用扣完脚丫子的手在头上的假发上使劲挠了挠。
又暗暗咬着后槽牙抠了抠鼻子惊讶的问,“你不会是哑巴吧?”
“不。。。不是。”
郑勋彻底被雷到了,张开嘴比划了半天,才蹦出这三个字。
“不聋不哑,长得也算凑合,就是穿衣品位差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