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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交锋(第1页)

“陈京阳。”我身后有声音道。年轻男子的声音朗如玉石,水润清明。

我脑中忽然飘过一个画面:一夜暴富的穷小子盖茨比对富家千金黛西念念不忘,她让他痛苦心碎,他却对她死心塌地,盖茨比形容他的女神“hervoiceisfullofmoney。”。

他迷恋黛西,赞美她的声音美妙动听,像金钱一样令人罪恶和着迷。其实,他迷恋的并不仅仅是黛西,更是自己的青春梦与美国梦。

“晚上好。”他向我打招呼道。

看到站在我面前的来人,我回了回神,又向他点了点头,算是回应。

他并没有穿白天那件天蓝色棉麻布休闲衬衫,而是换了件白色纯棉短袖与深蓝色休闲长裤。衣袖与裤腿处的条纹清晰醒目,看来这人真的很喜欢这个年轻美国潮牌。

“晚上好。”他再次向我问安道。

“好。”我只得回应。

“我的名字叫仲轩,”他彬彬有礼道,“很高兴认识你。”说罢向我伸出了右手。

“陈芳龄。”对方这样光明坦荡,我又如何扭扭捏捏?我自报姓名道,只是没有与他握手。

“你也姓陈?咱们是本家儿,吭吭。五百年前是一家!”这有什么好兴奋的?天下姓陈的,何止千千万万?

“我是陈京阳。北京的金山上光芒照四方~*好像那金色的太阳~”他竟然唱起来了,“我的京阳就是这两个字。”这样的自我介绍,真是令人难忘。陈京阳,名字倒是朗朗上口。

“你的芳龄是哪两个字儿?”这人打听这么清楚做什么?

“是不是,”仲轩,他是叫这个名字吧?沉思片刻道,“我若猜错了你不要介意。”他满面春风道:“不离不弃,芳龄永继。”他含笑道,“你的芳龄可是这个芳龄?”

我过百日宴时,也叫百岁宴,是专为出生满一百天的婴孩举办的宴席。那日孩子的父母会宴请亲朋,款待好友,并为婴孩送上礼物与祝福,寓意长命百岁,健康长寿。

我出生于阳历十二月三十一日,一年的最末月最末日,后一日便是元旦,为岁岁年年的起始。因此我父母决定,我的小名便叫元元,不拘是哪个字,但一定要是这个音。至于大名,早在我母亲怀孕时,父亲便取好全名,若是男孩,就叫恒昌,若是女孩,便作芳龄。

贾宝玉的美玉上雕琢了八个字:莫失莫忘,仙寿恒昌。

薛宝钗的金锁上篆刻了八个字:不离不弃,芳龄永继。

看来我爸爸是个铁杆红迷。

“我猜的对吗?”他胸有成竹,“是不是猜错了?”

“诶?”陈京阳在我眼前挥了挥手,“又梦游了!”

我似乎有些头重脚轻,许是疲乏的缘故。我按了按太阳穴,强打精神道,

“再见。”我对他二人道,“还有,请你不要打扰我。”我向着那人道。

“真打扰你了?”他诧异道,“抱歉。”他居然道歉?“我没有恶意,”他解释道,“我给你送水果。”说罢从走廊地毯上,我门前不远处拎起一个纸袋道,“你不是去十楼找水果吗?十楼是酒吧。我去外面给你买了点。”他一脸轻松道,“算我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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