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湘走向电脑桌,找出纸笔,写下两行字:“郗望向黎湘提供个人经历,作为表演素材,黎湘愿意按照次数支付郗望两千元每小时。”
然后她又照抄了一份,并将笔递给郗望。
黎湘:“你看看有没有问题。其实这称不上协议,最多就是个字条,但它也有法律效力。”
郗望读了一遍,没有犹豫在下面写上名字,歪歪斜斜的两个字,笔画有点飞,字体很幼稚。
等落下笔,郗望说:“我相信你。我从电视上看到的,你的片酬很高,在我们的事情上你还提供资助,我想你不会为了这些钱骗我的故事。”
黎湘没接话,只是安静地看着她。
郗望又道:“不只是我的故事,我还可以将其他人的告诉你。”
黎湘动了动嘴唇,一时间有很多话想说,到嘴边了又不知道如何启齿,最终只剩下一个字:“好。”
直到离开书房,黎湘说了句:“这件事别让陈熹知道。”
郗望:“我不会说的。”
此后一顿饭的时间,黎湘都在观察郗望和陈熹的互动。
陈熹和杨隽谈得来,追问很多剧组的事。
郗望跟着听,但兴趣并不大。
有些时候郗望也流露出一些反应,基本上都是因为谈到“酬劳”,尤其是当杨隽提到群演的价格,工作人员的工资。
而这些细节,黎湘之前从未注意过,或者说是即便看到了,也没有往这个角度去想。
郗望看似对一切麻木,却对“钱”有着强烈需求。
当然这对她来说是件好事,情感上她无法接近郗望,却用另外一种途径“买”下和郗望的相处时间。
郗望需要钱,而她不缺钱,这样的姐妹关系也可以很牢固。
至于世俗中所说的“姐妹情”,连她自己都说不清楚还剩下多少,有没有变质。
与人建立情感这项技能她已经生疏了,她对郗望的印象始终停留在十二三年前,那时候她们的关系很矛盾,和正常家庭里的姐妹关系不太一样。
她们之间会有矛盾,因为荞姐的偏心。
荞姐会将最好的东西给她,郗望就捡剩下的。
小时候,荞姐会带她们去照相馆拍照,她的照片完完整整的收在相册里,郗望的却丢的丢,扔的扔。
荞姐说郗望长得不好看,拍照就是浪费。
有时候郗望参加学校活动,和同学们的合照,以及同学给她拍的照片,同学会洗出来给她一份,她会拿回家藏起来。
但有一次荞姐收拾东西看见了,随手就撕了。
郗望叫嚷着问为什么撕她照片,姐姐的就不撕。
荞姐反问,你姐姐长什么样,你长什么样,也不照照镜子。
每当类似的事情发生,“郗晨”都会接收到来自郗望的怒视,那里面有着清晰明确毫不遮掩的恨。
其实她心里是知道的,荞姐的偏心针对并不只是因为外貌。
郗望并不丑,只是越长大越像她的生父。
这样扭曲的母女关系,一定会影响姐妹关系的走向。
“郗晨”不知道如何让郗望宽心,她也无意站在荞姐一头针对郗望,便习惯性的将自己东西送给郗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