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害怕极了。
过去好像也没有那样害怕,因为她在触手可及的地方。
一万公里的距离把这种恐惧无限放大。
“理理我呗。”
“为什么不看我啊?”
“还喜欢我吗?”
“宝贝……求你了……”
——这些话在嘴边打转,他说不出口。
他知道自己那些傲气和狂妄早就在她面前四分五裂了——他自己自愿打碎的——剩下的只有无边无尽的忍耐和顺从。忍耐她的疏离,顺从她不知道何时才能结束的忙碌。
就算如此,他也不想把那种卑微写在脸上。
只有花钱能让他心安一点。
那样他就可以问:“喜欢吗?”
“喜欢。”她顿了顿,“不过还是别买了,贵……起码先问问我,好吗?”
周起是断然听不进去的。他认为这是她矜持的克制。
“真没事,挺便宜的。”他自豪地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好的男朋友,“你喜欢我就高兴。”
“……”
下次仍然是一个突兀的国际直达包裹。
“喜欢吗?”
一次次,一次次,最后她终于不再讲那些道理,只是听起来疲惫:
“……喜欢。”
喜欢。他被这两个字麻木着神经。
——直到回去,他才明白,她其实是不喜欢的。
他的第一反应是反思自己——这已经是他的常态了。他自己都没意识到,在这段感情里,无数次的心有不悦,他都首先暗示自己,她没错,错的是他。
可是他这次甚至拿着放大镜去找自己的错,也挑不出一根骨头来。
他知道不停地送东西会给她心理负担,所以他降低频率;他也知道太贵的东西她拿出去惹眼,对她影响不好,所以他从来不送奢侈品。
他自认为自己已经足够面面俱到了。
他所有的耐心就是为了她的一个微笑,或者一张照片,就像其他收到礼物的女孩一样:
“哥哥,你觉得好看吗?”
从来没有过。
从失落,到隐怒,最后再到颓然。
那就算了。夜晚欢爱后,他抱着她,想,没关系,没关系,那就放着吧。
他一遍遍摸她的后颈,头一次感到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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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起撑开伞,从高盛投行大门走出来。
来往金融精英身着正装皮鞋,聊着股票指数,文件夹在腋下,手里拿着手机看新闻。行色匆匆,语速奇快。
他松了松领带。那像个紧箍的项圈,勒得他脖子难受。
不知不觉,他也成了这些人当中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