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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矮哥(第1页)

本来第六章我的童年就差不多写完了,但我幼时玩伴王和强发来微信问罪,说我没写到他。想起他和我小学、初中、高中都是同学,居然一字未提,多少有点不厚道。我没有喝过忘情水,旧情难忘。所以加写一章,专门写我和他的恩恩怨怨。这样,万一我将来成了写作网红,他也就跟着升天,全网读者都知道他,牛!如果万一我又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那矮哥就可以通过此文名扬全球,全世界的读书人都知道有个人叫王和强,我也很高兴。

王和强是本名,除了老师点名时用到,其它时候一概不用。我们都叫他王矮子。后来又改叫矮哥。估计以后要叫矮爷。你叫一个白发苍苍的小老头矮子、矮哥,虽然显得亲热,终究不太礼貌,有违我们的传统美德。长不高,公平地讲,不能怪他。基因不是理由,现在的孩子无论父母高矮,大多数都长得很高。真正的原因,应该是没有牛奶喝。我不是在这里哭穷,也不是要忆苦思甜。我是要当一个相对诚实的作家,毕竟,说假话的作家不算一个好作家,如果所有作家都说假话,不如没有作家。矮哥和我一样,小学时既没有牛奶喝,也少有猪肉吃,更别奢望羊肉了。我记得我去过他家,而且不只一次,所以我亲眼看到过他的生活水平,和我完全是一样一样的。我敢赌咒!他在上小学前也没有穿过一件新衣服,反正我没看到过。那时他家住在电影院后面的宿舍,现在好象已经不在了。和我们浪漫的童年一样,那幢老房子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我记得,儿时王矮子确实很矮,因为我本来就矮,两人站在一起,立分高下。显然,他更矮。但这小家伙虽然个子矮,却长了个大脑袋,又大又圆,象个精妙的艺术品。我的脑袋已经很大,他的更大。你懂的,长着这种脑袋瓜的人,十有九个都很聪明。也就是说,我的小学同学王矮子,很聪明。我理解,世上的事是这样的,上帝关了你一扇门,肯定就会为你开一扇窗。矮子既然生得矮,肯定说话会转拐。即这个小孩头脑极聪明、口才又好。这个我可以证明。一篇好文章,讲究的是抑扬顿挫,这样孔已己起来比较好听,所谓文如山川不喜平嘛。写矮哥,我先扬一下,彰显其天资聪颖。显然,接下来要抑一下。

老实说,王矮子的聪明,大都没有用在正道上。我们那一代人大都如此。聪明主要用在耍小聪明方面。比如“打角角”和“打钱钢”这种小孩子的游戏。所谓“打角角”,与“打钱钢”又有不同。此游戏是用废纸折成规定形状,然后两个或几个孩子围在地上用手去拍,赌输赢。“打钱钢”得有硬币才行,“打角角”输赢的是纸。严格地讲,我们小时候的精神极度贫乏,玩的东西大都是原始的低级趣味。我们也上陶冶情操的音乐课,但我整个小学五年见过的乐器,就是一架手风琴。它拉出的乐音,有点惨不忍闻,老师心情尽可能愉快地拉着年老的手风琴,我总担心琴会突然散架。听说我们音乐老师也会弹点钢琴,但我从未听到过。听说学校也有一架钢琴,烂的。算了,不说了,还是先去“打角角“。打着打着,我们就一起打到了初中。我小学时笨得很,是典型的毛子,十打九输,我都记不起何时赢过矮子,但又始终不服气,今天输了就盼望着明天赢,所以永远走在输的路上。突然发现,我们再也不去“打钱钢”和“打角角”了。大家都穿着新衣新裤,背着新书包,上初中了!

上初中了,我突然变得非常腼腆内向,用现在的话说,叫社恐。全称社交恐惧症。原因我不太清楚。但这主要是针对新同学,老同学基本不会。矮哥当然属于后者。他也喜欢看书,课外书。八十年代初,改革开放的气息已经不可阻挡地扑面而来,各行各业都是如此,学校自然也不例外。各种以前闻所未闻的新事物如雨后春笋一样,东一个西一个地冒出头来,搞得人目眩神迷,十分向往。首先是人们的着装发生了根本改变,一眼望去,很多人都穿得干净整洁,自然多是新衣裤,光亮得很。服装式样也逐渐繁多,再也不是一件中山装通杀一街的镜头。随后就已经不是旧衣换新的问题,而是出现了西装西裤尖头皮鞋、长裙短裙甚至超短裙!不少人,特别是年轻人的审美观已经鸟枪换炮、改头换面,再也不肯崇拜根深蒂固的单一美。我当时就觉得这不能怪年轻人,毕竟丰富多彩才是幸福快乐的本源。源远流长,无源之水,难以长久。我还记得那时有些单位大门前立了一个牌子,上面用红字大书:大包头、喇叭裤,不得入内!又或者用黑字大书:大包头、牛仔裤,不得入内!都是正宗的楷书,一副高高在上、不可一世、大义凛然、绝不妥协的样子,好象也没立几天,就烟消云散。原因是大街上随处可见他们努力禁止的东西,这叫时尚,实在太多了,根本禁不了。但有一个人是真禁止了,至少在他的家里,此人就是我父亲。他坚决不准我和我哥烫大包头、穿牛仔裤、穿喇叭裤。经过多次协商、较量、威胁、妥协,最后此事演变成了这样:我烫了大包头却没穿牛仔裤,我哥穿上了牛仔裤却没有烫大包头。好歹也算打了个平手。老头子的禁令实施了一半,我们也争取到一半的自由。穿衣服已经和个性自由发生了重大关联,也是我少年时代的一大特色。其实所谓时尚都是昙花一现,大包头和喇叭裤早已不见,牛仔裤倒还在,只是与时尚已经毫无关系,劳动人民比较喜欢,因为既牢实又经脏。但是在我的少年时代,有一条水洗布的牛仔裤,最好大腿上开个洞,真的很牛逼。我一生没有穿过一条牛仔裤,第一个原因是怕我父亲,第二个原因是牛仔裤太紧,我穿上始终不舒服。喇叭裤和尖头皮鞋我是穿了的,但那是在我十八岁以后。我十八岁那年干了一件大坏事,彻底伤透了父亲的心,从此以后,他再也不想管我。这个事我就不写了,在我的另一本书里已经专门写过。同样的事做多了,没趣。我现在年纪大了,每每想起此事,肠子都悔青。不孝如我,世所罕见。

回到矮哥。我亲眼目睹、亲身经历的这些旧事,他应该也都有过,大同小异。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个时代造就一批人,我们就是七、八十年代造就的一批年轻人。这批年轻人,现在已经走向迟暮,就象他们的父辈一样,他们也享受过快乐、经受过痛苦,有欢笑也有哭泣,正应验了《人世间》里所唱:“树木会发芽,孩子会长大。”最终,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也终将走向云端、走向彩虹。在彩虹另一边,有一个更美丽的酱园坝或者是更美丽的二小、二中在等待着我们,显然,这里面也有我和矮哥。他运用聪明头脑赢我的钱一事,我就不多说了,怕他害羞。其实他完全不用害羞,我之所以输钱给他,是因为我想输,与他无关。这就和爱情一样,假如矮哥是一个大美女,我爱他,完全是我一个人的事,与他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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