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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份第4章 童年2(第1页)

我的童年挺长的,至少在记忆里是如此。所以一章肯定写不完,于是来个童年2。说到童年,那些已经永远消逝了的时光逐渐在我心里鲜活起来,思绪万千,如海浪一样,一波接一波地向我冲来。冲来也不要紧,关键是从哪里下笔?不瞒你说,无论从哪里下笔,我都有信心把它写得很有趣。如果你读了不发笑,那就算我输。

我漫长的童年起始于一场灾难,我摔了一跤,而且摔得很惨,象在我原本英俊的小脸上砍了一刀,从此以后,我看上去就象一个小土匪。穿得又破烂,当然,这样说对我母亲不公平。其实也不是破烂,而是第件衣服都是旧的,打满了几种补丁。我母亲极有创意,比如裤子,膝盖的部位最容易烂,所以她在我裤子的两个膝盖部位都打了补丁,正方形,完全对称,象两个口袋,相当漂亮,可以说极富艺术美感。她甚至用自制的熨斗把我的破衣烂衫熨得整整齐齐,穿出门相当有面,反正我是这样认为的。一个家,有一个好母亲至关重要。母亲的性格极好,温柔善良,贤惠持家,友爱亲朋,特别是极善于节约、严于律己。比如三年自然灾害时期,也就是所谓的饿饭年子,她都快饿死了,却把最后两口饭留给弟弟吃。这种惊人的毅力,绝非一般人能达到。当然,那时候还没有我,这是我听外婆说的。我外婆没有读过书,甚至大字不识一个,但从不讲假话。至少我没有发现她讲过一句假话。

我发现自己写作已经着了魔,只要一没事做手就痒,马上就会拿起手机开始写。这不太好,特别是有时走在街上也在写,虽然感觉很帅,但容易发生车祸。敬业归敬业,但也不能不要命。此时我正在山顶上练球,突然下起了雨,只好躲到大树下写作。老天都要逼我写,看来真是当作家的命。既然如此,我就认命。雨越下越大,看来一时半会是停不了,所以我决定下山,回家去接着写书去。下雨天,正是读书天,自然也是写书天。而且我还有任务,要买菜,老婆已经电话安排了,必须按时完成。而且一会儿我还要去接小侄女木希,这是岳父岳母大人安排的,他们要去玩,所以只能是我去接。总之,我一天事情还挺多,所以必须抓紧任何时间写作。如你所知,我现在正在参加有奖征文比赛,这是每天都有写作任务要求的,必须按时完成。

现在我已经坐到书桌前,从手机写作模式变成电脑写作模式,我很高兴,因为我键盘输入比手机写作快得多。在手机上写作,我的手速根本跟不上我的思想速度。回到我的童年。外婆不仅从来不讲假话,而且从来不骂人更不会打人,话也不多,但只要讲话就句句在理。说真的,多年以后我回想起她说过的话,深感佩服。比如她对说过:“恶人自有恶人磨。”我长大后读了大量历史方面书籍,必须承认外婆说的是真理。比如秦始皇,牛逼吧,杀人无数终于六国一家,肯定是一个大恶人。但他在世的时候就差点被张良的兄弟一砸死,就算他命大没死,但他死后不久,自己的后人就被灭族,更不用谈什么万世一统了。又比如汉武帝,彻底打垮匈奴,武功盖世,后来却亲自杀死自己的儿子,还有什么比这种报应更惨烈?再比如朱元璋,白手起家,击败可怕的蒙古骑兵,建立明朝,也是一个狠人。他死后后代很快自相残杀,更不用说明朝末年,李自成、张献忠把他的几百万后人几乎杀光。直系子孙福王甚至被煮熟吃了。这些都是历史上真实发生过的事情,不信你可以去找书来看。例子太多,举不胜举,就不多说了。这些例子都可以用外婆的一句话全部概括,那就是“恶人自有恶人磨”。外婆还有一句话也相当精典:“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也可以用来说明古今多少事。每想到外婆居然一字不识,却能说出这种至理名言,我简直不敢相信。所以识不识字与有无文化,我觉得是两回事。我读过很多书,而且取得了研究生学历,但要在我外婆面前自认有文化,我还真没有底气。你想,我有这样一个外婆,如果我说我没有文化,你信吗?外婆是一个十分朴素的人,她教过我的东西,对我一辈子都有用,而且用处很大。比如我小时候吃饭,如果饭粒掉到了桌子,她就会用手把掉下的饭粒捡起来放到我碗里,然后说:“浪费粮食,天打五雷劈。”我那时虽然很小,但在她老人家的教导下,确实已经明白珍惜粮食的重要性。天上打雷的时候,真是很恐怖。坏人会被五雷劈,所以我不敢做坏人。一雷就可以把一棵大树劈成两半,何况五雷?!

大概四岁多的时候,我也进了幼儿园。那时应该叫托儿所。就是和小伙伴们一起玩吧,我也没有多大印象。很快就长到了六岁,我正式发蒙,进了小学。其实我进小学还不到六岁,属于提前入学。母亲是老师嘛,这点特权还是有的。我进的是二小,在一个小山坡顶上,前面比较缓,后面是一个悬崖。读书嘛,和同龄人差不多,也没有多少可写的。值得一提的是,我曾经从学校后面的悬崖峭壁上摔下来。说真的,我从小就人狠话不多,经常干出一些惊人的事情。那时我大概读三年级,反正还不到十岁,我哥也在这个学校读书,我们俩那天快迟到了,于是决定超近路,从学校后面的悬崖下爬上去。此崖大概有两丈多高,我以前没爬过,虽然一直很想爬。现在机会来了,当然立即行动。我哥在前面爬,我跟在后面,他很快就爬了上去,回头看我时,我已经摔死在悬崖下了。事情是这样的,我跟在他后面爬,本来已经爬到了悬崖顶上,但最后一块石头是松的,我太兴奋了没注意,手上一用力石头就垮了,我一下子就摔下悬崖。两丈多高啊!我当时就给摔得昏迷不醒。我哥在上面看到我直挺挺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以为我摔死了。当然我没有摔死,过了一会儿我醒过来,看看身上也没有什么伤口,只是头痛欲裂。我想爬起来去上学,但终究没有成功,于是就在那儿躺了两节课,等我哥放学一起回家。我当然不会当叛徒出卖我哥,于是一直忍受着头疼达数月之久,后来母亲发现我不太对劲,吃也吃不香睡也睡不好,带去医院看,诊断为脑震荡,而且还比较严重。事已至此,真相大白。哥哥当然被打了一顿,从此以后,严禁去爬那个学校悬崖。后来我有一点恐高症,大约与这次经历有关。我们那时候的孩子,弟兄姊妹一般都很多,大人基本不管,自己又不知道厉害,所以经常做出一些很危险的事情。说实话,与我们相比,现在的孩子被过度保护了大多。我并不是说小孩子自己去做危险的事是对的,而是说过度保护并不好,不利于孩子的独立能力和应变能力的养成。孩子会长大,一直泡在温室里也不是办法。从悬崖上摔下来当然是一件坏事,但也有好处,此事让我明白一个道理,千万不要去做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事。就算必须要做,也要有保险之策。比如爬悬崖这种事,如果使用保险绳的话,就完全没有任何危险。当然,最保险的事,就是不要去爬悬崖。但也就失去了征服悬崖时的那种成就感。说白了,人生不就类似一个征服悬崖的过程吗?你只要一步出错,代价惨重。从哲学的意义上讲,我这一跟斗摔得很好。话说回来,如果当时摔死了,就不好了。

我小学的时候还遇到过一次生死关头。大概是脑震荡好了之后不久,我又变得生龙活虎起来,夏天,我们当然是要逃学去河边玩的。那时我还不会游泳,我哥会。所以他带着我去河边玩。这一玩,差点把我给玩完了。我们是在一条无名小河边玩耍,我去抓一只蜻蜓,它息在河边的一个小树枝上,我悄悄地伸手去够那只美丽的小蜻蜓,刚要够到,我脚下一滑,掉进了河水里。水很深,我在水里拚命挣扎。但我的头无法伸出水面,根本喊不出声音来,死神已经成功地抓住了我。好在我哥也在旁边不远,立即跑过来把我从水里拉了出来。这真是千钧一发的一拉,老实说,那天如果他不在,或者他没及时发现我落水,我肯定玩完。希望他在天堂过得愉快,如果他在那里的话。当然,他也可能在别的地方,那就希望他在任何可能的地方都愉快。人死罪归嘛。尽管我并不相信来世什么的,但潜意识里希望亲人幸福快乐,这大约也是人之常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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