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臣的手也很好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指甲剪得工工整整,只是手上有几处伤疤,给他这个手又添了一些不足。
他左手的虎口有一个小小的纹身,时欢无意间瞥见了,就想看看他纹了什么,用笔去戳傅臣的虎口,傅臣回头看她。
她冷不丁地撞进了傅臣的眼瞳,胸口小鹿乱撞似的怦怦跳,她眨眨眼看着傅臣那一双如同寒潭的双眸,小声道:“我想看看你纹了什么。”
傅臣将自己的左手握紧,将那小小的一个字藏起来,伸手弹了弹她的小脑壳:“小孩子,不能看。”
时欢是唯一一个敢在傅臣这尊太岁头上动土的人,一般人别说碰他了,还没靠近估计就被他浑身的刺扎成了筛子。
时欢对着傅臣做了个鬼脸,继续专心记单词。
傅臣的胸口泛起酸意,啧,真疼。
真的,这么多年了,幼儿园认识她,跌跌撞撞连话都说不清楚的小女孩在他被所有小朋友孤立欺负以后,战战兢兢地看着她,伸手给了他一颗糖,他还推了她一把,导致撞到了她的头,她被撞得哇哇大哭。
傅臣很想跟她说声对不起,他不是故意的。
但是他早就被欺负习惯了,被另眼相看习惯了,所以也就没管她的哭吼,他也没道歉。
他以为这样一来,她就再也不会和他玩了,谁知道他大冬天全身湿透地缩在角落被所有小朋友嘲笑扔雪球灌冰水后,独自哭泣时,她却过来蹲在他身边,把他衣服里的雪球全部拿出来,让他不要哭,她要帮他换衣服。
傅臣一直想不明白,像他这种有人生没人养的垃圾,怎么会有人喜欢和他当朋友?为什么她和别人不一样?她是同情他还是真心想和他做朋友?
傅臣不知道,他只知道,从开始懂得交换友情开始,他就发誓,以后无论如何,都要对她好。
那是他被世界抛弃时,唯一一个给过他一颗糖的人。
十四年了,他一路看着她成长起来。
即使如何混账,在她面前也不想变成不堪的样子。
小学的时候她和别人成了同桌,他恨过她的同桌,厌恶过所有和她走的近的人,但是最后终究还是释然了,因为她始终没有因为别人而远离他,她有什么好吃的都会给他拿。
傅臣从六年级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喜欢时欢了,她学习很好,从一年级开始就是班里的第一名,老师同学都好喜欢她。
傅臣不否认她的耀眼,却没想过,她会耀眼整个学生时期。
小学和初中,她还不那么迷人,长得萌长得可爱,因为没发育,所以也就不怎么让男生上心。
直到上了高中,她跟吃了激素一样,女性第二特征开始疯狂显现,那本来平坦的胸,像是吃了催化剂一样,迅速隆起。
那本来就漂亮的脸蛋,越发地让人挪不开眼。
上高中第一天,她就作为新生代表上台发言,她是全市初中状元,开学当日连校长都和她握了手,她拿过无数的奖项,当然这些奖项傅臣见都没见过。
这样的女孩儿,是他的青梅竹马。